从“乘马徘徊”到“事务践行”(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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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是一场“文化建构”:他们从西周贵族的日常出行经验中,提炼出“徘徊—践行”的行为模式,再将其与“事物蒙生”的哲学思考相结合,最终形成兼具象数基础与义理内涵的隐喻体系。

文王的贡献在于“具象化”——以“乘马”的真实形态对应“蒙生”的自然状态;孔子的贡献在于“伦理化”——以“乘马”的行为逻辑对应“蒙生”的道德实践。二者共同证明:中国传统哲学的“生成论”并非抽象思辨,而是源于生活经验的理性升华;“乘马”这一平凡行为,正是这种“生活—哲学”转化的典型载体。

这种转化的核心,是周人“观物取象”的认知方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周易·系辞上》)。“乘马”作为“远取诸物”的范例,其从“徘徊”到“践行”的语义延伸,不仅是语言的发展,更是中国哲学“从具体到抽象、从自然到人文”的思维历程的缩影。

以下内容是个人感想,不成为规范,众朋友不要对号入座,谢了。

《屯》之《益》

《屯》初初萌,肇始维艰。水雷交织,困境待援。上六交变,《益》象呈焉。风雷鼓动,转机可瞻。

上六“泣血”,妄动致患。《益》诫小人,变革求变。创业伊始,《屯》劝谨严。详察风险,勿进勿躁。《益》指前路,合作求全。

个人发展,蓄力待时。欲破困局,外力可依。至于婚媾,诚笃为宜。姜氏后裔,情厚意深。

《屯》《益》之理,情境相稽。《易经》为鉴,理性为基。

《坎》为水,《震》为雷,《巽》为风。水借风势于雷上,若舟凭风水而行。有舟楫以济险,复得水性之润,遂能达于彼岸,此即“乘马班如,求婚媾”之喻也。禽雁委积,束帛为献,婚姻之礼既备,故曰“往吉,无不利”。

《屯》之《益》

乘马班如,求婚媾。

往则吉,无不利。

青鸾于渚,交颈而戏。

某氏之女,将归于冀。

三世其兴,匹于良士。

六世之后,声振都邑。

《屯》之《复》

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云雷屯,震下坎上;雷在地中,复,震下坤上。

《屯》之《复》,坎变坤也。坎为险,坤为地;去险就安,犹难中求存也。

“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吉孰大焉?微雨润苗,不溃其根,故吉;洪流灌野,必毁其庐,故凶。《屯》者,始也,物之始生,力弱难成,妄动则殆。

《坎》水也,《震》雷也,《坤》土也。水涸为土,雷隐于地,《屯》变《复》也。有水之泽而藏于土中,不泛溢则利生,故曰“屯其膏”。施泽于近,小惠也,故“小贞吉”;欲泽于远,力所不逮,故“大贞凶”。

犹有戒焉,故曰“其在慎乎”?泽止于境,不越疆则安,故曰“其在自守乎”?必伯姓也,伯夷之后也,夷之秉性,守分不逾,物莫能扰,此其宁乎。

《屯》之《复》

屯其膏,积其光。

玄驹于田,载驰载翔。

某氏之胄,将依于桑。

三世其荣,比于公行。

七世之后,显于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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