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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十年之间,玉霖跟随赵河明左右,见证了他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厘出经纬,在“人”的尊严和“法”的严明之间寻觅平衡,师生成果颇丰,她也因此深受鼓舞。

    仕途上的良师的确能为后来人劈开道上荆棘,拨云见雾,刑部做官十年,作为一个天生敏感的人,玉霖在精进自身律法修养之余,数次访巡刑狱女牢,轧断了王少廉等人在女囚身上赚钱的门路,后又与赵河明相协,试图在《问刑条例》上,加上对这等狱中淫罪的判定与惩戒,为后来遭难的女囚,提供申述的依据。然而正如她所说,受了苦的女囚们,却宁愿自戕,也不肯作证。

    作为《大梁律》的补充,《问刑条例》的增减,依靠的始终是人世间复杂而各异的案例。

    无人告,则无以成案。

    不成案,则难以成“例”。

    因此,玉霖几度欲拿王少廉受审,都在女囚的沉默下告败。

    她失落过,但人前人后,却从来没有贬斥过这些女子。

    十年之间,她不止一次地对赵河明和宋饮冰说过,卑微的人,保护好自己皮肉和声名已经不易,她是司法官,想的是立法为万世,自身的名利也在其中求得,一介妄图作圣人的俗人,本也没那么清高。

    而狱中之囚,想的则是,每日都能喝上一口干净的水,吃上一口温热的饭。

    想的是伏法后她们的清誉尚在,还有家人愿意为她们收尸,能入土为安。这一口水,一口饭,她没法端给她们,而那一块后人之碑,她也来立不起来,所以她们怎么选都没关系,她在一日,我就守着那间血淋淋的禁室,来日很多,她总有机会。

    诚如她所言,如今机会来了。她成了这刑狱里的死囚,也成了这一逼囚为娼妓的罪行中的受害者。

    赵河明明白,这个机会是上苍赐她的,赐在她性命之末,即便为了抓住这个机会,她要将自己的名誉彻底杀死于梁京城的万民口中,她也会不惜一搏,用她自身,立起这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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