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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玉霖,你已经不是司法官了。”
“再破一次例。”
赵河明移开目光,“小浮,你骗不了我第二次。”
“那我求你。”
“……”
赵河明脚步一顿,她也在他怀中睁开眼睛。
“我以前做官的时候,就知道王少廉的勾当。”
话音一落,一双手举到了赵河明眼前,但却被赵河明呵斥道:“把你的手给我放下!”
玉霖摇了摇头。
赵河明忍无可忍,“你想做什么?但凡你把王少廉的勾当告诉我,你今夜何至于此,你……”
“听我说。”
赵河明心痛难当,见她遍体鳞伤,又不忍再斥。
玉霖借隙平生道:“我手腕上这一副特制的细镣,曾经在刚才那间禁房内束缚过无数女囚,这些女人当中,有的次日伏法于刑场,开不了口。有的得见天日后,又在羞愤之间,自戕于水井河流,我没有人证,例不成而案不立,王少廉的行为,《问刑条例》中,至今也没有刑名。如今,我能做人证了……”
“所以?”
她说着冲赵河明笑了笑,“所以求你,帮我最后一次。”我要用我自己做例,增修你和我一直修不了的《问刑条例》,我不要私刑,我要公法摁死他,我要《梁律》救庶人。”
第6章大梁律他此生言语不多,文墨平平,不……
玉霖所谓的《梁律》也就是《大梁律》。
大梁开国百年,历经三朝。太(和谐)祖皇帝在朝之末,《大梁律》草创,而后经过几次更定,整齐,至其后嗣即位,才颁行于天下。
然而天下之大,罪行无穷。
世人千求百愿,孽缘何起?苦果何结?
远不是一本《大梁律》可尽囊其中。
于是《大梁律》规定,法司官员在议刑定罪时,若在《大梁律》中难以寻到准确的法条为判罪之据,可引与罪情最为相关的法条作为依据,再根据实际的罪行,在量刑一项上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作出相对独立的处刑意见。(此处参考《明朝法律》)
但这只是意见,并不能直接对犯人进行处置,最后仍需将“意见”上报刑部,由刑部议判,再交皇帝批定。
大梁朝君王更迭,经几代皇帝批定的“意见”逐渐累积,终于在奉明年间,经三法司首官们的努力,整齐成集,定名《问刑条例》。
至明奉初年起,《大梁律》并携《问刑条例》几度整理增改,在赵河明的主持,以及宋饮冰、玉霖等刑部官员的合力推动,刑部狱依《律》贯行“悯囚恤囚”之理,禁止法司滥用严刑,迫囚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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