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共商共议,订立章程(1 / 2)
黑风寨来袭的硝烟散去,枫树坳不仅未受损伤,反而如同淬火后的精钢,凝聚力和自信心空前高涨。
然而,胜利的喜悦之余,苏俊朗的思绪却飞向了更深远的地方。
一场防御战的胜利,可以依靠工事、勇气和临机决断,但一个社区的长期存续与发展,绝不能永远依赖个人权威或临时应对。
随着人口增加(陆续有难民和投奔者加入)、事务日益繁杂(农耕、工坊、防御、教育、卫生等),原有的、主要依靠乡约民俗和苏俊朗等人威望维系的松散管理方式,已显露出不足。
比如,新老住户在资源分配上偶有龃龉;
民兵执勤与自家农活时有冲突;
工坊产出如何公平分配;
违反规定(如偷盗、斗殴)该如何处置;
新来者需履行何种义务方能享受同等权利等等。
这些问题虽未酿成大乱,但若不加以规范,日积月累,必生内耗。
徐明远在一次夜校课后,也曾私下向苏俊朗进言:
“苏先生,如今坳内人口渐增,百业待兴。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昔日孔子论政,亦首重‘足食、足兵、民信之’。
今我坳内,食渐足,兵渐强,然欲使民长久信服,非仅靠先生一人之德望,需有章法可循,使众人知所趋避,明其职分,方能长治久安。”
这番话深得苏俊朗之心。
他来自现代,深知制度的重要性远超人治。
建立一个简单、清晰、公平且能被大多数人理解和接受的规则体系,是枫树坳从“临时避难所”向“新生共同体”蜕变的必经之路。
这不仅是管理需要,更是对“新家园”理念中“尊严”和“公平”的实践。
于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苏俊朗召集了全体坳民大会。
祠堂前的空地上,火把通明,男女老少数百人齐聚一堂,气氛庄重。
苏俊朗站在台阶上,目光扫过下面一张张熟悉或尚显陌生的面孔,开门见山:
“乡亲们!
黑风寨的贼人被打跑了,靠的是咱们齐心协力!
但咱们不能光想着打贼人,更要想着怎么把咱们自己的日子过好,过得长久,过得公平!”
他顿了顿,声音提高:
“咱们枫树坳,不是哪一个人的,是咱们大家的!
是咱们一起流汗流血,从荒山野地里建起来的家!
这个家要想稳固,光靠情分不够,还得立下规矩!
让勤快人不吃亏,让偷奸耍滑的无所遁形,让受了委屈的有处说理,让犯了错的知道悔改!
这就是咱们今天要商量的事——
立一份咱们自己的《坳约》!”
“立规矩?”
台下众人交头接耳,有好奇,有疑惑,也有几分期待。
“对,立规矩!”
苏俊朗肯定道,
“但这规矩,不是我和几位管事说了算,是咱们大家一起商量着定!
规矩合不合理,大家说了算!
以后按规矩办事,谁也不能例外!”
他让徐明远将事先与核心成员商议好的几条最基本、最急迫的条款草案,用大白话写在准备好的大木板上,逐条向众人解释,并鼓励大家发表意见。
经过连续几晚的热烈讨论、争辩、修改,一份简明的《枫树坳公约》(简称《坳约》)终于成形。
它用词朴实,条款不多,却涵盖了社区生活的核心方面,体现了苏俊朗试图灌输的初步契约精神和法治观念:
1. 入坳与安居:明确规定新来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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