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复原凶案现场!(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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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间接可以说明,余静和凶手是认识的,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余静生前的衣服被扒光,全部被丢弃在床上,且衣服完好,没有撕扯的痕迹。

    那么她身上的衣服,很大概率是她自己脱掉的。

    而且床铺的枕头下面,塞着两百块钱现金。

    这个钱是从哪里来的?大家应该心中有数,就是进门这个人给的嫖资……”

    杨锦文顿了顿,姚卫华趁机插了一句嘴:“杨队分析的很合理,钱到位了,脱衣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听见这话,蔡婷白了他一眼。

    周常远看向锁着头的几个痕检,问道:“钱上面肯定会留下指纹,不仅是被害人的,还有给被害人的钱的人,这个你们查了吗?”

    傅明远赶紧解释:“周局,这个钱被杨建辉偷走了,还花出去了,我们没法查证了。”

    周常远无声的骂了两句,开口道:“这个杨建辉要是无辜的,除了犯下盗窃罪,后面再给他加一条,破坏命案现场的证据,给他办了!”

    “好,好。”

    不怪周常远生气,要真是从钞票上提取到交易双方的指纹,其中一方的指纹,符合床下和挂钟的指纹,那这个人的活动轨迹完全清楚了,且是有证据支撑的。

    也就是说,这个人是以嫖客的身份,进入余静的房间,用两百块现金,让余静脱下衣服。

    杨锦文见没人再说话,继续讲道:“被害人余静把衣服脱掉后,这个人拿出钢丝绳,趁其不备,套住被害人的脖子上。

    被害人被勒住脖子后,无法出声,拼命地挣扎。

    凶手一直拽着钢丝绳,把她拖到客厅。

    在客厅的时候,凶手摔了一跤,倒在地上。

    这时候,他看见圆桌下面放着的小板凳,他就趁机把小板凳拿出来,放在被害人的脑袋下面,然后用两个膝盖抵住小板凳,双手使劲,活活勒死被害人。

    我们看尸体伤口的照片,脖子上明显有二次勒痕,被害人双手也有抓取后留下的淤痕。

    也就是凶手用钢绳套住被害人,第一次进行勒死,被害人是差点挣脱开的,这个时候,可能是凶手摔倒在地,被害人喘息了一下。

    凶手勒第二次的时候,被害人挣脱不开了。

    并且出现尿失禁的现象,已经是濒死边缘。

    等她彻底死亡后,凶手用烟头,烫伤了死者的身体部位,分别出现在左茹,还有右茹,以及腹部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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