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报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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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笑了。

无声地,嘴角咧开一个夸张的弧度,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那笑容里,没有愤怒,没有恼火,只有一种近乎于癫狂的,找到了新玩具的纯粹快乐。

好啊。

太好了。

你让我去找警察,对吧?

行。

满足你。

林默重新坐回那张人体工学椅上,身体后仰,双腿惬意地架在办公桌上,姿态悠闲得仿佛在度假。

他再次拿起手机,手指在屏幕上不疾不徐地划动,找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

然后,按下了拨号键。

电话几乎是立刻被接通。

“你好,110指挥中心。”

一个沉稳冷静的女声从听筒里传来。

“你好,我要报警。”

林默的声线同样平静,甚至还带着一丝礼貌的笑意。

“请说,什么事?地址在哪里?”

“地址是龙城国际中心一楼大堂。”

林默慢条斯理地报出地点,“案情是,我的私人物品被人盗窃了。”

“被盗物品是什么?价值多少?”

接线员的问话专业而高效。

“一份黄焖鸡米饭,双倍鸡肉版。”

林默的回答清晰无比,“价值四十八元人民币。”

电话那头,沉默了。

长达三秒钟的,能听到电流声的沉默。

指挥中心久经沙场的接线员,显然也被这个警情给干懵了。

“先生……”

接线员的声音里,多了一丝不确定,“您确定是为了……一份价值四十八元的外卖报警吗?”

“确定。”

林默的回答斩钉截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我这次的涉案金额较小,构不成刑事立案标准,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他一口气背完法条,然后话锋一转。

“当然,报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追回这份饭。”

“那您的诉求是?”

接线员显然有点跟不上他的节奏。

“我的诉求是,大厦的监控明确拍到了嫌疑人的作案过程,但物业管理方,龙城国际中心的王经理,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向我提供监控录像,妨碍我取证。

他明确告诉我,必须有警方介入,他才会配合。”

林默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委屈和无奈。

“所以,我只能麻烦警察同志了。

我只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想按照物业经理的‘规定’,走完这个流程。”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

这一次,接线员似乎终于理解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头脉。

这根本不是一份饭的事。

这是一个愣头青,在跟物业那套蛮横的“规定”

硬刚。

“好的,先生,我明白了。”

接线员的声音恢复了专业,“我们马上派警,请您在现场等候,保持电话畅通。”

“我不方便在楼下,我在88楼的404律所,让他们直接上来找我就行。”

“……好的。”

挂断电话,林默把手机往桌上一扔,心情豁然开朗。

折腾了一中午的饥饿和郁闷,一扫而空。

他现在,很兴奋。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孙晓提着一个纸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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