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报警?(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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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2章报警?(第1/2页)

    然后,他笑了。

    无声地,嘴角咧开一个夸张的弧度,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那笑容里,没有愤怒,没有恼火,只有一种近乎于癫狂的,找到了新玩具的纯粹快乐。

    好啊。

    太好了。

    你让我去找警察,对吧?

    行。

    满足你。

    林默重新坐回那张人体工学椅上,身体后仰,双腿惬意地架在办公桌上,姿态悠闲得仿佛在度假。

    他再次拿起手机,手指在屏幕上不疾不徐地划动,找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

    然后,按下了拨号键。

    电话几乎是立刻被接通。

    “你好,110指挥中心。”一个沉稳冷静的女声从听筒里传来。

    “你好,我要报警。”林默的声线同样平静,甚至还带着一丝礼貌的笑意。

    “请说,什么事?地址在哪里?”

    “地址是龙城国际中心一楼大堂。”林默慢条斯理地报出地点,“案情是,我的私人物品被人盗窃了。”

    “被盗物品是什么?价值多少?”接线员的问话专业而高效。

    “一份黄焖鸡米饭,双倍鸡肉版。”林默的回答清晰无比,“价值四十八元人民币。”

    电话那头,沉默了。

    长达三秒钟的,能听到电流声的沉默。

    指挥中心久经沙场的接线员,显然也被这个警情给干懵了。

    “先生……”接线员的声音里,多了一丝不确定,“您确定是为了……一份价值四十八元的外卖报警吗?”

    “确定。”林默的回答斩钉截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我这次的涉案金额较小,构不成刑事立案标准,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他一口气背完法条,然后话锋一转。

    “当然,报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追回这份饭。”

    “那您的诉求是?”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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