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雾散血涌(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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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手指——指节粗大,沾着点干涸的血渍,显然刚杀过人。

“放开他!”辛集兴的吼声突然炸响,他挣扎着要站起来,却被两个迷彩服男人死死按在地上。他的脸贴着祠堂的水泥地,地面被晨露浸得冰凉,沾着香灰和泥土,蹭得他脸颊发疼。嘴角磕破了,鲜红的血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晕开一小片红,混着泥土变成了暗褐色。他的喉咙已经喊得沙哑,像被砂纸磨过,额角的青筋暴起,像要撑破皮肤,双手被反剪在背后,指节因为用力而攥得发白,指甲深深抠进掌心:“雷清荷,你不得好死!炼胶厂的冷冻器官、金三角的器官窝点,你做的这些孽,那些被你害死的人,就算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雷清荷慢悠悠地蹲下身,雪茄夹在他的右手指间,烟头还燃着一点猩红的光。他故意把烟头凑到辛集兴的脸前,离颧骨只有半寸远,烟灰簌簌地往下掉。“滋啦——”一点滚烫的烟灰落在辛集兴的颧骨上,瞬间烫出个小红泡,皮肤的焦糊味混着血腥味飘了过来。辛集兴的身体猛地一颤,冷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却死死咬着牙没叫出声,只是眼睛瞪得更大了,里面布满了血丝,像要喷出火来。

“报仇?”雷清荷嗤笑一声,声音冷得像淬了毒的冰棱,刮过祠堂的空气。他用雪茄头戳了戳辛集兴的脸颊,烟灰又掉了几点,“我十五岁在金三角抢地盘,第一次杀人是用砍刀,砍在那小子的脖子上,血喷了我一身;后来做军火生意,被同行围堵,我抱着炸药包冲出去,炸得他们连骨头都找不到。”他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雪茄在指尖转了个圈,“手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要是怕报仇,我早死在湄公河的水里了。”

他走到祠堂门口,推开半扇门,外面的阳光涌进来,照在他的唐装后襟上——那片早上在橡胶林蹭的草屑还沾在上面,黄绿色的,和他身上的血腥味、烟味混在一起,刺眼得让人恶心。“刚才那六个特警,”他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他们的家人明天就会收到一笔五十万的‘抚恤金’,用匿名账户转过去。你以为他们会闹?五十万,够在小城里买套房子,够供孩子读大学,他们会闭着嘴,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我被按在竹凳上,胳膊被迷彩服男人反剪在背后,关节处传来阵阵刺痛,却一动也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雷清荷的背影,看着他享受着阳光,仿佛刚才杀的不是六个鲜活的生命,只是踩死了六只蚂蚁。远处的枪声早就停了,风从橡胶林里吹进来,带着树叶的“沙沙”声,没有了之前的清爽,只剩下萧瑟的哀鸣,像在为那些死去的兄弟哀悼。祠堂里的香灰味越来越淡,被血腥味压得死死的,神龛上的橡胶树神像沾着血渍,空洞的眼睛望着我,像在无声地叹息。

雷清荷转过身时,右手多了把勃朗宁1935——枪身是暗黑色的,枪托缠着棕色的防滑绳,边缘磨得发亮,握把处还刻着个小小的“荷”字,是他找人特意刻的。他一步步走近,军靴踩在血印上,发出“黏腻”的轻响,最后停在我面前,弯腰把枪口死死抵住我的太阳穴。

冰凉的金属瞬间透过我的短发传来,枪身的温度比祠堂的水泥地还冷,压得我的太阳穴生疼。我能感觉到枪口的纹路,能闻到枪身上淡淡的煤油味——那是他每天擦枪时蹭上的。“袈沙,你是个好苗子,”他的声音放软了些,带着刻意的诱惑,眼神里却依旧是贪婪的光,“会用枪,懂战术,还能忍——跟着我,我让你当雷朵集团的二把手,管着整个金三角的军火运输。金钱、女人、权力,只要你点头,这些都是你的,比在边防连拿着死工资强多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没有丝毫人性,只有对权力和金钱的欲望,像两口深不见底的黑井。我的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胳膊的刺痛越来越烈,可心里却像烧着一团火,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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