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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上的我,又指向照片旁边我这张僵硬的脸。

“阿辉?”女孩迟疑着说。

原来我叫这个名字。我有些无奈地想,老詹姆说得没错,我生前的确是个普通人。我把照片放在女孩手里,在手心慢慢写字:“你认识我?我们是什么关系?”

女孩攥着照片,长久地看着我。屋子里慢慢暗下来,但她的眼睛闪着幽光,像海面上将逝的点点波纹。过了一会儿,她说:“你是阿辉?”

我点点头。

“你都忘了吗?”

我写道:“只记得在这间房子里住过。”

她盯着我的脸,说:“我叫吴璜,你叫阿辉,我们是一对恋人。你说你要保护我,但你去外面打探消息,就再没回来过。我在这里已经等了半年。”

在她的诉说里,我们的故事非常平淡,是这场末世浩劫里随处可见的生离死别—丧尸潮袭来时,我和她已经囤积好了食物和水,打算躲在房子里,等军队解救。但过了一周,外面毫无动静,于是我跟她说:“我去外面看一下,说不定军队已经把丧尸赶走了。”她拉着我的手,不让我出去,我笑了笑,拍拍她的头说:“我会回到你身边。我会保护你的。”然后我出门离开,留她像小鹿一样待在黑暗里,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这期间,她省吃省喝,但也即将粮尽水竭。就在她陷入绝望之际,我重新出现了,却是以丧尸的身份。

“你放心,我说了会保护你,”我在她的手心里慢慢写着,“就会保护你的。”

吴璜拧开矿泉水瓶盖,将水咕咚灌进嘴里,喝得太急,呛了好几口。

我想拍拍她的后背,但刚一动,她就往后缩了缩。我理解,毕竟人尸有别,便坐回原地,又给她递了一瓶水。

她吃饱喝足后,抹了抹嘴,长舒口气,对我说:“谢谢你。”

我拿起笔,在纸上歪歪斜斜地写道:“没关系,反正我不吃这些东西。”

“那你吃什么?”她下意识问。

我没有回答。她从沉默中读出了我的答案,于是,沉默加倍了。风吹进来,纸屑在地板上摩挲,沙沙声格外响。

“但我不会伤害你。”我把这几个字写得很大。

她点点头,说:“你跟他们好像不一样。其他丧尸不会思考,如果是他们,一见到我就会把我吃掉。你还会帮我。”

其实丧尸不但有一套专用的交流手势,还都会思考,而且比人类探索得更深。试想,当一个人有着无尽的欲望,却只能每天无所事事地游**,那他注定了会成为一个哲学家。只是记忆太短,而饥饿感又太强烈,一闻到人类的气息,饥饿就会驱使我们向着血肉追逐,无暇将思考所得付诸笔端—再说了,就算写出来,又有谁会看呢?

但要跟她解释这些,要写好多字,太过麻烦。所以最终我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写:“我也不太清楚,可能我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丧尸吧。”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她又问一遍。

“嗯,我的脑仁都萎缩了。”我说,“不过你可以告诉我。我想听以前的事情。”

吴璜脸上露出追忆的神色,有点惘然,说:“我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我们都学医,但你比我高一级,在学院的迎新晚会上,你第一次见到我。我在舞台上跳了一支舞,我不是主角,主角是一个高个子腿很长的学姐,但你看到了我,鼓起勇气到后台找我要联系方式。然后整个大学阶段,我们经常见面,但一直没有在一起。后来我读研究生,你辞了大医院的工作,在我学校旁边的小诊所里上班,我才知道你的心意……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出去郊游,你不会开车,就骑自行车载我,可以骑很久很久……”

她的声音在小小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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