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春泥护花(1 / 2)
东宫下整饬令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朝廷上下。
先是政事堂夜议未散,三省六部各送一册“案宗副抄”与“讲席笔录”入呈;再是御史台火速草拟整饬纲目,于朝敕未下前便先发一纸“各部自查函”。
数日之内,朝中风声骤起,京试作弊案余波未平,却已有三名朝官因病请辞职。
朝中议者纷纷,皆道:“沈讲席一言,振动了三省六部。”
或称她“锋藏纸里,胆胜须眉”;或赞她“清议中流,直折权门”;更有人私语道:“再无人敢轻议女讲席。”
风声越盛,讲律院中求观讲理者络绎不绝,旧日讲席冷落,如今却座无虚席。
就连沈蕙笙,也未料到会有这般光景。
她不过是讲了一桩“旧案”,那纸讲理上写的,也不过是她再三权衡后的“能讲之辞”;而萧子行那日,又是那般的不置可否,让她一度以为,自己的努力又将石沉大海。
她忘不了自己那日走出崇文院时的无力感——那是一种对手中无权的清醒认知。
那种感觉太过深刻,也太过惨烈,就如同坠井时的失重,足以让她粉身碎骨。
以至于在夜深人静时,她忆起的并非堂前喝彩,而是那位早已沉井的宫婢。
那时的她,分明早已察觉黑幕,却因无权调卷、无权问人、无权定案,唯能伏案写下一纸制度建议,以规条缝隙,为无名者留一线追索。
这个案子,成了她永远的一道心结。
如今,外界都说她言动朝廷,可她自己知道,那不过是一句笑话——若没有东宫令,她的话什么也不是。
她想要权,想要能够定案的权,就像陆辰川一样。
然而讲律院,只是律学中枢,所为不过是讲理析案、提供复审建议,以及修律建制,终究是有名无权。
更别提,在当朝,女子虽可讲法,却无法断案;被禁的,何止是一方印,而是——权。
沈蕙笙再度失眠了。
她披了件外衣,鬼使神差地步出讲律院,只为去看一眼巷中的桐花。
京城的桐花是紫色的,与扶桐的白桐全然不同。
白桐清淡,自生自落,从不与人争光;而紫桐深而冷,贵气的花影压得月色都得退让几分。
她拾起一片桐花,轻轻握在掌心,花香缠绕指尖,让她不禁想起了那枚桐花书签。
那是她亲手做的——削薄一寸桐木,压入浅白色的干花,封以蜡层,香气极淡。
可她已经离那种白太远了。
她一度想,再取一瓣紫桐,制成新的书签,赠他。
可风过,指尖微凉时,她又忽然意识到——有些东西,不该被她此刻的手触碰。
于是,她终究还是松了手,看着那瓣花坠落尘中,染了一身清香,也染了她的孤寂。
月色下,她静静立在树下,许久许久,思绪一重又一重。
她先是想起了那句古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恍惚间,她又觉得,自己也像那桐树一般——一旦换了土,换了色,变了质,染上权势的风,就再也回不去了。
若是这般,若泥也能护花,那她便去做那泥,纵被零落碾压、埋骨于尘,也要留一寸清香在人间。
夜色仍黑,沈蕙笙回到讲律院时,烛火已尽,案上的卷宗摊开,纸页被风微卷。
她坐下,手指轻触那行未完的手记:“律者,为治之本,然无权者,言不及用。”
她看着那几个字,忽然提笔,在下方添了一行——
“若理不能动权,当先争理之权。”
这一笔落下,她的心忽然定了。
她知道自己要去求什么,也知道这一求,未必有回音。
但若不去,便永远只能在这讲席之上,讲别人的案,评别人的冤,替当权者立言,而非替理者立命。
她抬头望向窗外,天色未明,桐花的残香从窗缝挤入,凉凉的落在她身上,仿佛晕开了淡紫色的光。
四下无人,只余她梦呓般的低语:“若不能断案,我便先求一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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