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章 逍遥法外?(3 / 3)

加入书签

一种法律制度,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机会,避免立即执行死刑。

在死缓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且表现良好,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间,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还可以进一步减刑,但减刑后的实际服刑时间不得少于原刑罚的二分之一,不包括死缓的二年。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其实际服刑期最少不少于十五年,这包括了死缓的二年。

也就是说,汪哲只需要坐十五年牢,他就可以出狱了。

在沈向东看来,这简直无比荒谬!

深吸了一口气,沈向东的手指头在办公桌上开始敲打了起来。

他不甘心就这样让汪哲逍遥法外,沈向东觉得,自己一定要想出一个办法来收拾那家伙。

只不过。

这还需要一个机会!

??

↑返回顶部↑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顶点小说网】 m.dy208.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