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开上了梦寐以求的文具店(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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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家的没落已是必然,宋远廷回了县里,将宋远志的所作所为告知了书院和王守仁。

    王守仁当即决定夺了宋远志的童生之名,陈院首也愤慨地将宋远志在青云书院除名。

    对于这个结果宋远廷还是挺满意的。毕竟恶有恶报才是对好人最好的交代。

    没了宋家的纠缠,宋远廷算是彻底的无事一身轻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远廷便安安心心地苟在家里读书练字。

    只是,这大渝的纸笔是真的难用。宋远廷练了许久,那一手字还是跟狗扒的一样。

    宋远廷常常看着自己的“大作”哑然失笑,要知道他可是写了一手的漂亮行书。

    虽说后来当了医生,字也逐渐龙飞凤舞了些,但比眼前这些“墨宝”终究是好太多了。

    宋远廷也注意到自家几个小子平日里抄文时很是麻烦,单是研墨就要花费不少功夫。

    且这墨浓还是墨淡也需刻意掌控。宋远廷真是有些想念曾经被自己嫌弃厌恶的钢笔了。

    小时候练字,用的都是钢笔,但那东西很麻烦,用不了多久就要吸墨。

    时而弄得不好,还会搞得满手黑,虽然后来出了换墨囊的款,但宋远廷还是嫌麻烦,不如中性笔好用。

    只是现在宋远廷不这么觉得了,和手里的狼毫比起来,钢笔真是不知有多自在。

    想到此处,宋远廷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他为什么不能改良一下毛笔呢?

    反正闲来也是无事,宋远廷想了也就做了。

    改良毛笔和制作曲辕犁相比还是简单多了,也就鼓捣了大半天的功夫,宋远廷便做出了第一支改良毛笔。

    改良过的毛笔大小和钢笔一样,鼻尖比狼毫更细,出墨均匀,握笔简单。

    宋远廷试着在纸上随手写了一首宋词,效果不错。总算能看了。

    见改良钢笔可行,宋远廷便又多做了几支,准备给大郎几个人带去学院用。

    这东西都是越做越熟,除了第一支多费了时间外,剩下的几支宋远廷也是越做越快了。

    等到几个孩子下学回来,宋远廷已经做了七八支改良毛笔。

    大郎带着三个弟弟先到宋远廷屋子里打招呼,一进屋便见父亲的桌上摆着几支像毛笔却又不是毛笔的东西。

    此外,桌上还放着几张纸,上面洋洋洒洒地写着诗词。

    几个儿郎是见过父亲的字的,嗯……只能说认得出来。不过今日这几张却有点不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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