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苏浅月留在了江家(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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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当然不行!你们要是结婚了,我和江风怎么办?”沈雨薇道。

    国家婚姻法规定,亲近不能结婚,也包括拟制血缘。

    所谓拟制血缘关系有两种。

    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

    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另外,新婚姻法还规定,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

    柳知音和江风其实并不算是拟制血亲,因为两人父母结婚的时候,柳知音和江风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其实是可以在一起的。

    只是,伦理上还是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一些小说网站的创作规范里也规定:继姐弟或继兄妹不管有没有抚养关系,都不能在一起。

    如果沈宁和江父结婚了,那沈雨薇和江风,也不属于拟制血亲。

    但肯定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沈宁没有说话。

    沈雨薇沉默少许,最终又道:“算了,你抚养我长大也不容易,我不应该干涉你的幸福。如果你觉得嫁给军叔会幸福,那,我也祝福你,支持你。”

    沈宁笑笑,她摸了摸沈雨薇的头,微笑道:“逗你呢。我并没有嫁给你军叔的打算。”

    “真的吗?”

    “你军叔现在依然喜欢贺红叶,我和有些人不一样,我可没打算与其他女人共享一个男人。”沈宁道。

    “妈,你不会是在含沙射影我吧?”沈雨薇道。

    沈宁白了沈雨薇一眼:“明人不说暗话,就是在含沙射影你。”

    沈雨薇没吱声。

    “哎,丫头,你说你图什么呢?江风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单纯眼里只有你的少年了,现在的他眼里的女人太多了,你又不是找不到男人。真是...”沈宁忍不住又道。

    “妈。”沈雨薇笑笑,又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选择的人生负责。而生下这个孩子,就是我深思熟虑后做出的选择。我,不会后悔。”

    “生了孩子也可以再嫁啊。”

    “不想嫁了,我有洁癖,不想再让其他男人碰我。”沈雨薇道。

    沈宁:...

    少许后,她耸了耸肩:“算了,好话歹话,我都说了。如果这就是你的选择,那么未来,不管是幸福还是痛苦,你都要一力承担。”

    “嗯。”沈雨薇顿了顿,看着沈宁,又道:“谢谢妈。”

    她真的挺感谢沈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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