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小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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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儿啊,你也露了脸,她也能尽快找到爹妈。”

“这就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儿啊!正好!这事儿办的太合我心了。”

到了晚上,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

陆明远把肉切成小块,炖了一大锅白菜,出锅之后那叫一个满屋飘香。

小麦被这香味儿吸引,急得直往桌子上爬。

陆明远把她抱在怀里哄着。

“可惜了,你不能吃,得长大一点才能吃这个,咱们喝点儿奶粉吧,好不好?”

看着她抱着奶瓶,咕嘟咕嘟喝的很香的样子,陆明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他暗暗想着,不管多困难,一定要帮她找到父母。

第二天,陆明远一家早早地就起来了。

把院子里屋子里全都收拾得亮亮堂堂的,不止陆明远换了一身新衣服,连小麦身上那件衣服也是王桂芝新做的。

陆明远不适应:“妈至于那么隆重吗?上次也拍照了,我就按平常那么穿就挺好的,现在整的跟过年似的,是不是有点太刻意了?”

王桂芝说道:“谁说的?你上次那照片拍的就不咋地,这次一定要好好拍,以后要挂在墙上一代一代传下去的,能那么随意吗?”

“……这点儿东西还整成传家宝了?”

“要是年头再长点儿传的代数再多点,那就成文物了,我告诉你,你今天必须得把这事儿重视起来。”

“行行行,知道了,人家采访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忘了说,感谢我的母亲,是她把我培养的这么优秀,这都是她一个人的功劳。”

“死小子,连你妈都敢笑话?”

刚吃完早饭,报社的人就来了。

一共来了一男一女,两人的穿着打扮都很时髦,其中男的戴着眼镜,女的画着淡妆。

他俩先做了一个自我介绍,接着热情的与众人打着招呼。

通过交谈得知,这个男的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名字叫方为民,女生的名字叫马淑珍,两人是报社的青年记者。

马淑珍对陆明远很感兴趣,她说起话来落落大方,还主动伸出手与陆明远握了握。

“你就是那位在车上面对人贩子的尖刀,不顾自身安危,与歹徒英勇搏斗,并且救下孩子的那位英雄同志吗?”

“看着真是年轻,而且长得又很帅气,跟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陆明远握了握她的手指尖,笑着回答道。

“是啊,我要是再长点胡子,年龄上再老个10岁20岁的,看着是不是就和谐多了。”

“哈哈,英雄同志你很幽默啊。”

客套了几句之后,马淑珍就直入正题。

“请问,我可以先去看看那个被人贩子拐走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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