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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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到房间后。

    程开颜拉开灯的拉绳,屋子里骤然明亮起来。

    在创作之前,他需要收收心,将心情平和下来。

    他坐到钢琴面前,打开琴盖,抚摸着象牙白的琴键。

    但没有按下,而是闭上眼。

    过了几分钟,也可能是十分钟。

    轰隆隆——

    窗外炸起一声闷雷,一道电蛇撕裂天空,将印花的玻璃窗户都照的透亮,但很快又熄灭了。

    伴随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雨声,打在玻璃上,打在树叶上,打在的窗户外的水沟里。

    程开颜睁开眼,心情很好。

    他坐回书桌上,拧笔,吸墨水,抽稿纸。

    沙沙~

    淡蓝色的字迹在纸上留下两个字《芳华》。

    程开颜倒没有第一时间下笔开始写剧情,而是回忆起了那个被他借用名字的《芳华》。

    这部,他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去阅读的。

    抛开感情色彩和电影的加成,他个人觉得这部并不是严歌苓的真挚之作,有些小家子气,也有她对部队的刻板印象。

    在对人物的塑造中,可能只有何小曼是真正立起了。

    特别是有一段令程开颜为之触动。

    何小曼的母亲有一件红色绒线衫,是何小曼的父亲结婚时定制的婚服,本来母亲答应给她长大后穿的,但却被母亲送给了同母异父的妹妹,她直到一天这件衣服穿在妹妹身上她才发觉。

    她没吭声,默默溜进妹妹的房间偷了回来。

    晚上她缩在房间,硬着头皮抽掉毛线,用墨水将毛线染成黑色,给自己织了一件看起来有些拙劣的毛衣。

    这就是何小曼。

    相较于她,刘峰这种老好人的形象,作者就是不是单纯的描绘这个人物,更多是为了去写那种老好人露出一丝恶时,处境天翻地覆的变化,为了写集体主义下,个人的挣扎。

    就难免显得有些刻意,尤其是最后刘峰当能够看着那个陷害他的女人的照片笑。

    当然也有可能是刘峰,真的认为这件触摸事件完全是自己的错误。

    又变相的反映了他是个老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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