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邦、道之制,重修律法(5 / 5)
; 春秋决狱本身没有问题,希望郡县官吏能够使用儒家典籍中好的思想治罪。但问题是官吏非善类,他们为了升迁,为了钱财,会使用经义治狱的特权,随意解释法律。
因此不如换个角度思考,律法归律法,但每条律法的诞生可以贴上儒家经义,这不就是变相的春秋决狱吗?
其实汉律之中充满对权贵的偏袒,如在汉武帝时期,触犯死刑者,缴纳五十万钱便能免死。官吏在犯罪之后,如能投案自首,则能降罪处罚。
故在张虞眼中,汉律使富者得生,令贫者独死!
当然了,张虞知道他所创建的王朝做不到律法的绝对公平,但他也要尽力去做,让贫困百姓得到一定的公平,否则他就妄食百姓所贡之钱粮。
既已明白张虞之意,王晨作揖而拜,沉声说道:“律法之事,陛下之意,臣已知之。但修缮律法之事,非臣一人所能为,恐需陛下调深谙律法者,与臣同修唐律。”
“善!”
张虞看向身侧的郭图,问道:“公则为颍川郭氏子弟,自幼研读《小杜律》。今修律法,卿可参修。”
“遵命!”
郭图按耐激动的心情,应道。
“另令丞相钟繇、尚书令杜畿、计相庾嶷、北院都督郦嵩、司隶校尉吕范、宗正应劭等六人,与二君同修律法。”张虞吩咐道。
“诺!”
钟繇、杜畿、庾嶷三人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因此入选修律名单。郦嵩因深谙胡俗而被入选,吕范作为张虞意志的投射。
而应劭之所以能入选,完全是凭自身实力的入选。之前有言应劭博闻多识,张虞的王礼、帝礼由应劭一手操办,然应劭才能不仅于此。
自归顺张虞以来,应劭陆续撰写了《风俗通》、《律本章句》、《决事比例》、《春秋决狱》、《汉官礼仪故事》等十余本书籍,为张虞搭建起朝廷制度及百官典式。故应劭乃是除了谋臣之外,唯一一个凭实力封侯的文臣。
ps:这几天事多,耽搁了码字。4.4k暂算一章,忙完之后多更些。
↑返回顶部↑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顶点小说网】 m.dy208.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