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迟来的正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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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那天,天空阴沉得像一块浸了水的黑布,压得人喘不过气。何小雨比约定时间早了一个小时抵达法院,身上依旧是那件洗得发白的黑色外套,头发一丝不苟地挽在脑后,露出额角那道浅浅的疤痕——那是天台上磕头留下的印记,像一枚永远无法磨灭的勋章,刻着她失去孩子的痛。

她的父母和公婆早已在法庭外等候,四位老人一夜白头,眼底的红血丝像蛛网般蔓延。齐柏磊的母亲看到何小雨,嘴唇嗫嚅着,想说什么,最终却只化作一声沉重的叹息,从喉咙里挤出来,带着无尽的愧疚。何小雨没有看她,只是挺直了脊背,朝着法庭大门走去。她的步伐很慢,却每一步都踩得无比坚定,像是在走向一场迟来的祭奠。

法庭里早已座无虚席,媒体记者的相机镜头对准了被告席,闪光灯偶尔亮起,刺得人眼睛生疼。何小雨在原告席坐下,目光越过人群,直直落在被告席的方向。很快,齐柏磊和林薇薇被法警押了进来。

齐柏磊瘦了太多,囚服套在身上空荡荡的,曾经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如今杂乱地贴在额前,眼神浑浊,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意气风发。他不敢看何小雨,甚至不敢抬头,只是死死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像是在研究地上的纹路。林薇薇则妆容尽失,脸色惨白如纸,双手不停地绞着衣角,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看向何小雨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躲闪。

当法官穿着法袍,神情肃穆地走进法庭时,整个大厅瞬间鸦雀无声,只剩下空气流动的声音。

“现在,本院对被告人齐柏磊、林薇薇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官的声音沉稳而有力,回荡在空旷的法庭里,每一个字都像重锤,敲在何小雨的心上。她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疼,可这疼却让她更加清醒——她要听清楚每一个字,要亲眼看着正义降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齐柏磊因不满婚姻现状,与被告人林薇薇发展不正当关系后,为扫清与林薇薇共同生活的障碍,认为其婚生子女乐乐、安安系累赘,遂产生杀害二被害人之故意。”

“被告人齐柏磊于案发当日,以带二被害人看风景为由,将二人带至所住小区十八层天台,在被害人何小雨赶到现场劝阻后,仍不听劝阻,先后将乐乐、安安推下天台,致二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

“被告人林薇薇明知被告人齐柏磊有杀害二被害人的意图,不仅未予阻止,反而多次以言语怂恿齐柏磊放弃子女抚养权、‘解决掉’二被害人,为齐柏磊的犯罪行为提供精神支持,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较深。”

法官的每一句话,都清晰地还原了那天的惨剧。何小雨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乐乐被推下去时绝望的眼神,出现了安安掉下去时那声凄厉的“妈妈”,出现了两个孩子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的模样。泪水无声地滑落,顺着脸颊砸在衣襟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痕迹。

她的母亲紧紧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和颤抖的力道,是此刻唯一能支撑她的力量。

“被告人齐柏磊的辩护律师提出,齐柏磊系‘一时糊涂’、‘受林薇薇引诱’的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林薇薇的辩护律师提出,林薇薇系‘不知情’、‘受害者’的辩护意见,与在案证据相悖,本院亦不予采纳。”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法官停顿了一下,缓缓抬起头,目光扫过全场,最终落在齐柏磊和林薇薇身上,语气斩钉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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