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1 / 2)
三年前的那个秋夜,德云社小园子的掌声还萦绕在耳畔。我抱着刚给郎昊晨买的热烤肠,站在后台门口等他卸装,看他和搭档张九林笑着互怼,指尖还沾着快板的竹屑。他穿一身藏青大褂,领口绣着细小花纹,瞥见我时眼睛亮了亮,快步走过来接过烤肠,顺手把大褂下摆拢了拢,怕蹭到我:“等久了吧囡囡?刚《对坐数来宝》那几段贯口没唱错,我最帅了对吧?”
我笑着点头,指尖触到他温热的手腕——他刚下场,腕子还带着打快板磨出的薄红。我们约好散场后去巷口吃炒粉,他说要给我唱新学的太平歌词,我攥着他的手,满心都是烟火气的欢喜。可一阵突如其来的眩晕裹住了我们,后台的暖光被刺眼的白光吞噬,再睁眼时,脚下的青砖变成了青石板路,耳边的笑闹换成了马蹄声与叫卖声。
“囡囡?”郎昊晨的声音带着慌乱,却牢牢攥着我的手没松,“这是哪儿?咱不是要去吃炒粉吗?”他的大褂变成了月白色锦袍,头发束成了发髻,唯有指尖那点薄红还在,是属于那个在小园子里打快板的少年的印记。我看着周围古色古香的街巷,心头一沉——这场景,分明是我前几天熬夜看的一本古言权谋书里的京城街景。
我们穿书了。我成了书中同名同姓的恶毒女配岑颜,是男主的未婚妻,注定要为推动男女主感情而机关算尽,最后落得满门抄斩的下场;而郎昊晨,穿成了这本书的男主,世家公子沈晏之——一个本该与原女主相知相守,平定乱世后登上帝位的人。
最初的日子是兵荒马乱的。我们被困在岑家府邸,我要应付刻薄的嫡母与觊觎家产的庶妹,他要应对朝堂纷争与皇帝的猜忌。每当夜深人静,我们挤在一方小小的软榻上,郎昊晨就会用手指敲着床沿,打快板的节奏轻轻落在我耳畔,唱几句太平歌词《劝人方》:“那庄公闲游出趟城西,瞧见了那他人骑马我骑驴……”他的声音低沉温柔,驱散了异世的恐惧,“别怕,有我呢。咱是相声演员,嘴皮子利索,脑子也转得快,肯定能混明白。”
他确实做到了。面对朝堂上的刁难,他用相声里的“怯口”功夫装糊涂,四两拨千斤化解危机;应对世家间的应酬,他靠贯口般的辞令滴水不漏,既不得罪人,又守住了底线。有次嫡母故意刁难我,让我在宴会上抚琴助兴,我本就不擅此道,指尖发颤时,郎昊晨忽然起身,拿起案上的玉板轻敲,唱起了京韵大鼓《连环计》。他的嗓音清亮,节奏感极强,玉板敲得错落有致,瞬间盖过了我琴弦上的杂音。宴后他揉着我的头笑:“咱囡囡不用学这些,有我替你撑场面呢。”
可书里的宿命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府里的老嬷嬷、朝堂上的官员,甚至路边的说书人,都在有意无意地提醒我们:“沈公子与岑小姐本就不是良配,沈公子前程似锦,当配贤良淑德的女子。”“岑小姐性子乖张,迟早会误了沈公子。”那些话语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我看着铜镜里眉眼带厉的自己,忽然觉得,或许我真的是他命中的劫。
那晚月色正好,郎昊晨见我闷闷不乐,拉着我坐在庭院的秋千上。他轻轻捂住我的耳朵,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衣传过来,俯身时额尖抵着我的额尖,眼底是化不开的温柔。“囡囡,别听他们瞎说。”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不是沈晏之,我是郎昊晨,是那个在小园子里给你唱太平歌词、打快板的郎昊晨。不管在这儿还是在哪儿,郎昊晨永远只爱岑颜。”
他的吻落在我唇角,带着炒粉的烟火气与玉板的清冽。我搂住他的脖子,在他怀里哭得一塌糊涂,所有的不安与惶恐,都在他那句笃定的告白里烟消云散。
我喜欢西北,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有的执念。现实里我总说要去青甘大环线,去看日月山的经幡,去听倒淌河的传说,可总被生活与学业耽搁。穿到这异世,朝堂的尔虞我诈、世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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