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重量(634)(2 / 3)
也太向着婆家了吧?这才结婚多久,就帮着外人来掏空娘家了?”
“外人”两个字像针一样扎在晓芸心上。她看着桌上那盘几乎没动的红烧肉,突然感到一阵恶心,冲进卫生间吐了起来。
身后,传来母亲的声音:“怀孕都这样,矫情什么。”
那次以后,晓芸又尝试过几次,每次都被以各种理由拒绝。直到孩子出生,早产的儿子需要在保温箱里住两周,每天的费用像流水一样。
建国红着眼睛对晓芸说:“我实在借不到钱了。”
晓芸拨通了母亲的电话:“妈,孩子早产,需要钱住保温箱,求您了,就当是借给外孙的,行吗?”
电话那头沉默良久,然后王美兰说:“家里最近也紧,你弟媳也怀孕了,处处都要用钱。你们啊,自己想想办法。”
挂了电话,晓芸看着医院走廊上来来往往的人,第一次对“娘家”这个词感到了彻骨的寒冷。
孩子接回家后,他们的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建国同时打着两份工,整个人瘦了一圈。一天晚上,他抱着孩子轻声对晓芸说:“要不,我们走法律途径吧?”
晓芸愣住了。告自己的父母?这在她的认知里是大逆不道的事。
可当她看着怀里瘦小的儿子,想起连一罐好点的奶粉都买不起的窘迫,一股从未有过的勇气涌上心头。
“好。”她说。
诉状递交法院的那天,王美兰冲到了晓芸家,在门口破口大骂:“白眼狼!我白养你这么大!现在居然告自己爹妈,你不怕天打雷劈吗?”
晓芸抱着孩子,隔着门听着母亲的骂声,眼泪无声地流下。怀里的孩子被吓哭了,那哭声像刀子一样割着她的心。
开庭那天,晓芸和父母在法庭上相见了。林大勇和王美兰坚持彩礼是传统,是男方应该给的,没有返还的道理。而晓芸的律师则提出,根据民法典,彩礼本质上是基于缔结婚姻的赠与,现在女方家庭既未举办婚宴,也未置办嫁妆,且新婚夫妇生活困难,应当返还部分彩礼。
调解阶段,法官试图劝说晓芸的父母:“老人家,孩子们现在确实困难,孙子都出生了,做长辈的能帮就帮一把。”
王美兰却铁青着脸:“法官,这不是钱的问题,是规矩!彩礼哪有退的道理?今天她敢告我们,我们就当没生这个女儿!”
晓芸看着父母决绝的表情,终于明白,那十八万不仅仅是一笔钱,更是他们心中女儿价值的体现,是他们在亲戚面前的面子,是他们对传统习俗的固执坚守。
法院最终判决:彩礼款项应视为女方父母与女儿共同所有。鉴于父母未办婚宴、也未置办嫁妆,且女儿有实际生活需求,酌情判决返还十万元。
判决下来那天,晓芸在法庭外等着父母,想跟他们说几句话。但林大勇和王美兰看都没看她一眼,径直走了。
三个月后,强制执行期到了,十万元打到了晓芸的账户上。没有电话,没有短信,钱到账的提示音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晓芸抱着孩子,在窗前站了很久。楼下,建国正从工地回来,手里拎着一袋水果,步伐比往常轻快了些。
她拿出手机,给母亲发了条短信:“妈,钱收到了。谢谢您和爸。这钱我们会好好用在对孙子的培养上。哪天您和爸想外孙了,随时来看他。”
短信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
几天后,晓芸去银行取了五千块钱,用信封装好,带着孩子去了娘家。开门的是林大勇,见到她,愣了一下,什么都没说,转身回了屋。
王美兰站在客厅里,面无表情。
“妈,这是还您的五千块,之前孩子住院时您给的。”晓芸把信封放在茶几上。
王美兰瞥了一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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