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离开前夕,和好兄弟聚餐,缅怀旧事(2 / 2)
两家人坐在一起,周凤娇想起什么:“对了,记得我和姐刚到落雁湾没多久的时候,飞平哥也和柱子哥打了只大野猪,比今天这只还大呢!”
周凤婷补充道:“是啊,你们都没空吃午饭,随便刨了几口,就推着小推车进城去卖猪肉了!回来天也是这么黑,不过村子还没通电呢,还是打着煤油灯吃的晚饭!”
柱子挠挠头:“没办法,那会是大热天,野猪放不了太久,不然可就臭掉了!不过飞平可真有法子,本来我还以为去镇上买呢,后来听他的去了市里头,在银行职工宿舍门口叫卖,卖得那叫一个快,那些职工们都抢着要,就像不要钱似的,价格还比镇上贵了一块,最后那野猪肉卖了七百多块,可把我们给高兴坏了!”
那个场景,柱子记得清清楚楚,这也是他人生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大野猪算得了什么,咱们后来挖的那野老山参才值钱,去黑市卖了一万五!”
说起旧事,陈飞平有些缅怀。
一万五对他如今的身家而言就是九牛一毛,然而当时还穷呢,可不要太兴奋激动,那笔钱也给了他很多美好的回忆,到手后第一件事就买了飞鹰100代步,从此后成了追风少年,有事没事开摩托车带姐妹花进城赶集或者看电影。
“对对对,当时飞平带我去的黑市,我还是第一次去那个地方呢,心里头害怕极了,老是担心会被抓起来蹲牢子,可是飞平胆子就大得很,后来找到个有钱的主,随便瞅了那野山参几眼,张口就给了我们一万五!”
柱子说得兴高采烈,满脸通红,忍不住又喝了杯白酒助兴。
这种经历,实在太刺激了!
如果不是陈飞平的话,自己这辈子都绝不敢去黑市。
两家人吃着晚饭,陈飞平和柱子喝酒的同时也说起了旧事。
转眼间重生就好几年了,很多事已经改变,可是那曾经的一切都恍若昨日,历历在目。
这顿饭吃到九点多,柱子带着石头和燕子回去了,两个娃不能太晚睡觉。
柱子也不愿多喝酒了,他担心醉倒明天爬不起床,错过了送别好兄弟,那他可是会后悔死的。
帮忙收拾打扫好,柱子也打算回家睡觉了。
陈飞平让他把剩下的野猪肉全部搬过去,自己明儿就得和姐妹花去省会了,那么多猪肉也吃不完,更何况乾坤空间里多的是野味。
今天和柱子上山打猎,已经不像当年那样为了生活,而是兴趣和怀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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