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1217章,优势在我(5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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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嘭嘭嘭……”

    枪声大作。

    却是张啸林的手下开始还击。

    同时,张庸的手下也是全部举枪射击。双方直接面对面火拼。

    倒下!

    倒下!

    倒下!

    双方都不断有人倒下。

    张啸林的手下,大部分都装备手枪。火力吃亏。

    近距离接战,手枪肯定不是冲锋枪的对手。何况还是火力极度凶残的汤姆森和索米。

    而且,从战斗经验来说,他们显然不如张庸的手下。

    一通火力扫射之下,黑衣人全部仆街。

    没有一个能跑掉的。

    张庸这边,也有十几个人伤亡。

    “杀了他!”

    “杀了他!”

    从夜总会里面冲出一大群的黑衣人。

    他们都是张啸林的手下。发现张啸林被杀,脑子简单的纷纷涌出来报仇。

    结果……

    “嗒嗒嗒……”

    “嗒嗒嗒……”

    冲锋枪对着夜总会门口扫射。

    顷刻之间,夜总会门口就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尸体直接堆叠了好几层。

    开玩笑。硬冲?当冲锋枪是烧火棍?

    在几十支冲锋枪的前面,再多的人冲上来都是送死。

    何况,冲锋枪还有无限弹药。

    只可惜,影佐祯昭跑掉了。这个家伙很擅长逃命。

    汪朝顺倒是没跑掉。直接被打死了。子弹打中的是背后。直接打成马蜂窝。

    杀一个张啸林的威慑性不够。

    他充其量就是一个地痞流氓。

    将汪朝顺也杀了。那就差不多了。谁叫他是汪家的人呢?

    要杀的就是汪家那边的。就是给他震慑。

    警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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