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1217章,优势在我(5 / 12)
bsp; “嘭嘭嘭……”
枪声大作。
却是张啸林的手下开始还击。
同时,张庸的手下也是全部举枪射击。双方直接面对面火拼。
倒下!
倒下!
倒下!
双方都不断有人倒下。
张啸林的手下,大部分都装备手枪。火力吃亏。
近距离接战,手枪肯定不是冲锋枪的对手。何况还是火力极度凶残的汤姆森和索米。
而且,从战斗经验来说,他们显然不如张庸的手下。
一通火力扫射之下,黑衣人全部仆街。
没有一个能跑掉的。
张庸这边,也有十几个人伤亡。
“杀了他!”
“杀了他!”
从夜总会里面冲出一大群的黑衣人。
他们都是张啸林的手下。发现张啸林被杀,脑子简单的纷纷涌出来报仇。
结果……
“嗒嗒嗒……”
“嗒嗒嗒……”
冲锋枪对着夜总会门口扫射。
顷刻之间,夜总会门口就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尸体直接堆叠了好几层。
开玩笑。硬冲?当冲锋枪是烧火棍?
在几十支冲锋枪的前面,再多的人冲上来都是送死。
何况,冲锋枪还有无限弹药。
只可惜,影佐祯昭跑掉了。这个家伙很擅长逃命。
汪朝顺倒是没跑掉。直接被打死了。子弹打中的是背后。直接打成马蜂窝。
杀一个张啸林的威慑性不够。
他充其量就是一个地痞流氓。
将汪朝顺也杀了。那就差不多了。谁叫他是汪家的人呢?
要杀的就是汪家那边的。就是给他震慑。
警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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