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我叫阿媚,是一只柔骨魅兔!(求订阅,求月票)(4 / 8)

加入书签

    吃完早饭,三位家丁开始干一些杂活。

    姜府的厅堂内,李尘正在享用美味的早膳。

    饭桌上,姜府的母女和婆媳俩关系也是越来越密切。

    以前不能说两两对立,但也是有各自的小圈子。

    现在因为李尘从中合理的调解,那也是非常非常融洽。

    不过今天李尘还有事情要做,离仙古灵湖的事件还有几天,他就打算把谢敏君通妖的事情解决一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一段时间,妖兽李尘确实见过不少,但妖族还没见过。

    谢敏君就开始讲述一些关于妖族的事情。

    实力强大的妖兽会吃一些化形的天材地宝,变为人的样子。

    这里妖兽就会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就是保留自身实力,打算快速突破到更高的境界。

    那么身上就有妖气,容易被人族修士察觉。

    所以这类型的妖族都会想办法隐藏自己。

    但起码是个人样,要不是强大的修炼者,也察觉不到。

    一般路过某些地方,附近的人也不会太在意。

    第二种自然是散掉实力,从普通人开始修炼。

    因为本身就是强大的妖兽,血脉强大的话,在某些程度上就等于有圣体的修炼者。

    修炼起来的速度自然块,这种妖族就不容易被察觉。

    但变成普通人,若无依靠的话,很有可能在残酷的竞争中被打死,风险还是比较大。

    谢敏君认识的妖族就是第一种。

    上次紫霄天宫派出高手围剿,这位妖族强者侥幸脱逃。

    可是谢敏君有寻找到她的办法,为了给亡夫报仇,就找到这位妖族强者,给妖族强者一共一些修炼材料,她就答应帮忙。

    说到这里,谢敏君用哀切的语气:“陛下,那妖族非常重情义,也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还请陛下开恩。”

    谢敏君知道,李尘这个级别出手,自己认识的那位妖族肯定会伏诛。

    可那位妖族一直在帮她,她也不想出卖朋友。

    这就是原则的问题。

    李尘作为皇帝,对天策王朝为什么把通妖当成一种大罪,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