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风满京华夜未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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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九,卯时三刻,太极殿

今日的大朝会,气氛异乎寻常。文武百官分列两班,鸦雀无声,唯有殿外秋风卷过广场的呜咽声隐约可闻。龙椅之上,皇帝面色沉静,目光缓缓扫过下方众臣,最终在李致贤身上停留了一瞬。

李致贤身着紫色官服,手持玉笏,眼观鼻,鼻观心,仿佛入定老僧。但他能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好奇的、担忧的、幸灾乐祸的。昨夜赵茂的预警言犹在耳,他知道,该来的总会来。

果然,朝议进行过半,当皇帝询问各部有无要事启奏时,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陈明远大步出列。

“陛下,臣有本奏!”陈明远的声音在大殿中回荡,字字铿锵,“臣要弹劾中枢令李致贤三大罪状!”

此言一出,满殿哗然。陈明远是朝中有名的清流领袖,素来以刚正不阿着称,他出面弹劾,分量非同小可。

皇帝微微颔首:“陈爱卿且奏。”

“其一,结党营私!”陈明远展开奏疏,朗声诵读,“李致贤自任中枢令以来,安插亲信,排斥异己。其在静水县任县令期间所提拔之官员,如县丞孙文、主簿周康等七人,近年皆得擢升,遍布六部。此等人或以李致贤门生自居,或与其有同乡之谊,私下往来密切,已形成朋党之势!”

“其二,贪墨公款!”陈明远继续道,“臣已查得,弘昌七年至九年,李致贤主理静水县治水工程期间,账目混乱,多有不实。其中三万两治水专款,用途不明,疑似被其挪用中饱私囊!户部账册在此,请陛下御览!”

太监将厚厚一摞账册呈上御案。

“其三,勾结江湖匪类!”陈明远的声音陡然提高,“李致贤为查‘茂儿爷’案,多次私会盗匪,甚至收受其财物,为其通风报信。静水县在押人犯黄惜才家中搜出之赃银,经查正是‘茂儿爷’所劫官银,而此银两竟是李致贤私下赠与!此等行径,与盗匪何异?!”

最后一句,掷地有声。

大殿中一片死寂。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李致贤身上。张世荣站在文官首位,眼帘低垂,嘴角却隐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

皇帝翻看着账册,面色沉静,看不出喜怒。良久,他抬起头:“李爱卿,陈御史所奏,你有何话说?”

李致贤出列,躬身行礼,声音平静无波:“陛下,臣有三问,请陈御史解答。”

“讲。”

“第一,陈御史说臣结党。臣在静水为官九载,所荐之官共二十三人,如今仍在朝中者七人。敢问陈御史,这七人可有不法?可有渎职?若仅因曾得臣荐举便为朋党,那天下官员,谁无师长,谁无同乡?此等牵连,岂非人人皆可为党?”

陈明远眉头一皱,欲要反驳,李致贤却不给他机会,继续道:“第二,说臣贪墨治水款。弘昌七年至九年,静水县连遭三次大汛,臣率百姓修筑堤坝三十余里,疏浚河道五十余里,耗银总计八万两,其中三万两为朝廷拨款,五万两为县中富户捐输。所有款项出入,皆有详细账目,每笔支出皆有工匠、民夫画押为证。陈御史所言之‘三万两用途不明’,乃当时预留之抢险急用银,后用于弘昌九年秋汛抢险,救民三千余口。此事静水县志、工部存档皆可查证。”

他从袖中取出一本泛黄的册子:“此乃当年治水民夫联名所具之‘万民书’,请陛下过目。”

太监接过,呈给皇帝。皇帝翻开,只见上面密密麻麻按满了红手印,字迹虽粗陋,却情真意切。

李致贤转向陈明远,声音渐冷:“第三,说臣勾结盗匪。陈御史可知,那黄惜才本是清白书生,遭人构陷入狱?可知静水县令马文渊与当地富户王德财勾结,伪造证据,陷害良民?又可知,那所谓‘赃银’,正是马文渊派人放入黄家栽赃?”

此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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