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雏鸟情节1.(2 / 2)
简单到荒谬:
继承人需承担对慕笙歌(裴振山非婚生子)的监护责任,直至其成年。
在此期间,遗产可由继承人支配,但资金用途需符合监护职责所需。
若监护权转移或未履行责任,遗产将自动转入信托基金,待慕笙歌成年后由其继承。
裴阡墨盯着那行字看了足足十分钟。
然后他抬头:“这遗嘱,是真的?”
“经三位律师见证,公证处备案,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张律师推了推眼镜,又从包里取出几份文件,
“这是公证副本,这是见证人签字页,这是精神鉴定报告,证明裴老先生立遗嘱时神智清醒。”
裴阡墨重新看向那份遗嘱。
忽略掉前面天文数字的资产,忽略掉那些房产股票,只聚焦在那个名字上:
慕笙歌。
附件里有一张照片。
黑发黑瞳的少年,约莫十四五岁,穿着私立学校的制服,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
那张脸与老裴有五六分神似,不,简直如出一辙。
十五岁,现居西山公寓,由保姆照料,就读于宇环私立中学。
“裴老先生为慕少爷安排了独立住所和专职保姆,日常开销由专属账户支付。”
张律师补充道,
“但根据遗嘱,您需要承担实质性的监护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探望、学业关注、重大事项决策等。”
裴阡墨想笑。
他想说:老裴,你真是到死都不忘恶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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