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篇结语(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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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另外,现在说九爷是混帮派的,网上很多人不认同。

    那位就说了:什么帮派,人家那是旅沪劳工总会,人家代表劳工的,你不懂别乱讲行不行?

    咱别双标,仔细查查就知道了,古今中外,所有帮派,打从根上起,都是底层劳工自愿集结的,劳工代表是黑帮头目,这事儿一点也不新鲜。

    如果以此来论证,九爷不是帮派头目,那么芝加哥的冈斯特,意大利的马菲亚,也都不是黑帮了。

    那位又说了:九爷是杀鬼子的英雄,大侠懂不懂,人家是有信仰、有理念的,你这是抹黑。

    我想,杀鬼子和混帮派这两件事儿,似乎并不矛盾。

    至于克鲁泡特金,咱只说事实:九爷最开始是反皖的,后来却又投靠皖系卢督军,点到为止了。

    反正我就觉得,“乱七八糟的好汉”是对他最恰当的评价。

    太神化就没意思了。

    闲话扯完,下面再说剧情和彩蛋。

    【注意,以下内容包含剧透】

    总体而言,沪上篇的内容,我原本就是要写一段“大佬桌上握手言和,小弟桌下头破血流”的故事。

    写这么久,除了我更新拉胯以外,主要是这个篇幅其实是上下两部,以闸北刺杀案为转折。

    闯虎说要偷梅太太的珍珠项链时,闸北刺杀案就注定了。

    刘雁声之死,有几处暗示。

    一处是主角团第一次去大世界,看哈哈镜,刘雁声的头拧成了一个黑点。

    一处是闯虎去找他算卦,本来想先写出来,但那太明显,后来就让闯虎倒叙了。

    最后一处是“影中人”那章,刘雁声敲门,跟闯虎说:“虎兄,我先走了。”

    唉,写的时候,还挺难受。

    我尽力不写没意义的桥段,小江刚来沪上,吃饭的时候,有个歌女突然走进来卖唱。

    必须得先写这段,表明这种行为在沪上很常见,大家并不觉得奇怪,小江看到了,所以才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派西风去广和楼刺杀,楼静远才会放松警惕。

    这行当也不是我杜撰的。

    参考郁慕侠在《沪上鳞爪》的介绍:

    “(歌女)到达酒菜馆房间时,瞧见客座有人在内聚饮或谈话,她即搴帘而入,不招自至,手持一白布折子,满列平剧剧名,嬲人点戏,每出二角。客倘不允,她必再三歪缠,必坚拒之才悻悻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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