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挖到矿了(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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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恨透了她的家乡,也恨透了家乡的这些人。

    所以后来日子好过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衣锦还乡。如果她死了,她宁愿骨灰被撒入江河大海。

    可到最后,她却是在回到家乡时重生。

    余兰英想起那一年,面对李平坤的纠缠,身边街坊邻居亲戚朋友,一边谩骂她不正经,一边劝她给人当小三,她最终选择了带着女儿离开家乡。

    她当然不甘心,但她没有办法。

    就像她明知道邢立骁的死有问题,李平坤很可能是那个凶手,但她没有任何办法一样。

    不管是命案,还是那从天而降两百万债务,她都想过往上告。

    可她要怎么告?

    李平坤的亲叔叔是镇里干部,在县里都有关系,他自己也打通了村里的关系,她不肯算了,连宅基地都保不住。

    农村的田地甚至是宅基地,都是传男不传女的,邢立骁母亲就是独女,他能继承宅基地,是因为他母亲去世早,他相当于是从外公手里继承到的宅基地。

    同时他还是个男人,对男人,村里总会放宽一些条件。

    但邢立骁出事后,邢家已经没有男性了,村里要翻旧账,余兰英都没有办法。

    何况,她不在乎自己的安危,也要考虑女儿。

    李平坤放任她和女儿活着,一是不想把事做得太明显,二也是觉得她们孤儿寡母,没有威胁。

    她非要往上告,只会让自己和女儿一起死于非命。

    她只能忍。

    可忍让无法换来同情,只会让人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最恨的时候,余兰英也想过跟对方同归于尽,可看到年幼的女儿,她还是忍了。

    但她知道,这样的忍让没有尽头,所以在流言影响到女儿后,余兰英终于下定决心,带着女儿离开。

    她也想卧薪尝胆,也想要报复,可她更想活下去。

    她只能在心里祈祷恶人有恶报,哪怕她心里很清楚,祸害总是遗千年,越是坏人,往往活得越滋润。

    离开前,余兰英已经真相大白这件事不抱任何期待。

    而离开乐阳镇后,她们母女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直到她带着女儿辗转去了沪市,摆摊挣到了钱,又买房开店,她们的日子才安稳下来。

    但那些年的颠沛流离,给希希的性格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她过早地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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