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胡党的罪行(1 / 4)
接下来的数日,
应天府笼罩在一片肃杀的血色之中。
诏狱之内,哀嚎不绝。
刑场之上,人头滚滚。
菜市口的地面,
被一层又一层的血迹浸透,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经久不散。
朱元璋御笔朱批的名单上,
七百余名涉案官员、将领、豪强及其家眷,
被一一验明正身,押赴刑场。
胡党骨干及其主要罪行:
陈宁(胡惟庸心腹门生:
直接负责与北元细作秘密接头,传递情报;
利用刑部职权,构陷忠良,制造冤狱,
为胡惟庸铲除异己;
协助胡天雄强占民田,迫害告状百姓。
剥皮揎草,悬首示众。
家产抄没,三族尽诛。
涂节(御史中丞):
身为言官,却为胡惟庸鹰犬,
利用弹劾之权打击异己,包庇胡党罪行;
参与伪造证据,陷害不依附胡党的官员;
收受巨额贿赂。
凌迟处死。
家眷流放三千里。
商暠(工部侍郎):
罪行:利用掌管工程之便,大肆贪污工程款项;
为胡天雄私兵庄园提供建材,并掩盖其私铸兵器的线索;
克扣河工、工匠工钱,致使民怨沸腾。
斩立决,抄家。
参与其贪墨案的下属官吏数十人一并处斩。
李存义(户部侍郎,李善长之弟):
虽未直接参与谋逆,但利用户部职权,
为胡惟庸一党挪用、侵占国库钱粮提供便利;
对胡天雄强占民田、隐匿田赋等事知情不报,甚至暗中协助。
念及其兄李善长功勋及未直接谋逆,赐自尽,家产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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