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法纪记:国宪天平上的初心刻度(1 / 4)
均平十九年冬至前七日,宁建府的霜气比往日更重,通仪司巷口的量子信息屏上,"宁建百家"账号的解封公告已置顶三日,浏览量突破百万。我与朱静雯踏着结霜的石板路走进都察院宁建分院,檐角的铜铃在寒风中轻响,声纹与《大明国宪典》开篇的"民为邦本"算筹纹产生共振——这部由全国议事会在均平元年颁布的根本大法,封面的靛蓝色已被岁月磨得温润,边缘的磨损处露出里面的棉线装订,那是按洪武爷定下的规矩,用江南农户的棉纱织成,取"法自民出"之意。
"姑母,主阵显示李修文案的审查程序已进入第三阶段。"朱静雯的机械义眼扫过都察院的全息公告栏,公告上的黑体字在霜气中格外醒目:"经查,原宁建府通仪司司长李修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涉嫌滥用职权、贪腐、掩盖重大安全隐患等多项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大明都察院、监察局联合审查调查。其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民生都察院、刑部依法处理,案件将由大理寺依据《大明国刑律典》进行终审判决。"她指着公告下方的红色印章,印章上的"议事会法务委员会监"字样闪着哑光,"这是议事会的监章,意味着此案已纳入'国宪监督程序',按《大明国宪典》第七十九条,任何层级不得干预司法公正。"
审查室的温度被严格控制在16℃,按《大明国刑律典》"刑讯禁用"条款,确保受审者在清醒状态下供述。室内的量子灯发出冷白色光,照在李修文苍白的脸上,他曾经油亮的乌纱帽此刻放在桌角,帽翅上的"通仪"二字被霜气熏得发黑。量子约束椅的臂板上,算筹纹正实时监测他的心率、瞳孔扩张度、皮肤电阻,一旦出现说谎特征就会发出"嘀"的轻响——这是监察局根据《刑事诉讼程序典》第42条设置的"诚信监测系统",从洪武年间的"测谎石"升级而来,却保留着同样的内核:"心不正者,法必察之"。
李修文面前的全息屏上,正滚动播放着涉案证据链:从洪武十五年《通仪司职掌》里"凡民言皆需录,不得私删"的规定,到均平十九年十月廿三他亲手签发的"删除宁建百家帖文"指令;从《大明国宪典》第三十二条"公职人员须以公共利益为最高准则"的条款,到他受贿的白银流水账,每笔都标注着对应的商户名称和删帖时间;从老木匠举报隧道钢筋造假的原始视频,到他批注"永久删除"的红色笔迹。时间与法条的交错像把钝刀,割开他"为民服务"的伪装,露出里面早已腐朽的肌理。
"李修文,"都察院左御史周铁山的声音在室内回荡,他手里的算筹板敲出《大明国刑律典》的律条节奏,每敲一下,墙上的投影就切换一条相关法条,"《宪典》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职人员须以公共利益为最高准则',你却将通仪司变成景王府的私器,可知罪?"李修文的喉结滚动着,视线躲闪着屏上的证据:"臣...臣一时糊涂。"朱静雯突然调出他十年前的入职誓词全息记录,那时他站在议事会礼堂,右手按在《大明国宪典》上宣誓,声音洪亮如钟:"愿以生命扞卫民众知情权,不以权谋私,不以势压人。"誓词声与此刻的含糊供述形成刺耳的叠响,让审查室的空气都震颤起来。
我们走进隔壁的协同审查室时,监察局的探员正与民生都察院的检察官核对证据移交清单。清单长达十七页,每一项都用红笔标注着对应的法律依据:"删帖牟利共计白银三万七千两"对应《大明国刑律典》第127条"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为"流放二千里至三千里,罚金等同赃款";"与景王府资金往来五十三条"对应第304条"贪腐罪",附加条款"若涉及宗室,罪加一等";"掩盖隧道钢筋问题导致安全隐患"对应第452条"危害公共安全罪",备注"致三人以上受伤者,可处终身监禁"。检察官用红笔在清单末尾签字,笔尖在纸上划出的弧度,与议事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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