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千里马常有(2 / 4)
创新程度不达标,不能归为发明创造,不受专利保护……」
巴拉巴拉……
双杨频频点头,基本认同李青的主张。
一番之后,二人分别提出自己最在意的点。
杨一清问:「保护期限,申请专利途径,专利生效日期,如何规定?」
「保护期在二十年,申请专利的途径由地方官向朝廷申报,专利生效日期从申请通过当日开始计算。」李青道,「另,朝廷接到申报之后,也需派人去进行核查,确保申请专利者是发明创造者的一方,而不是偷盗的别人家技术,必须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杨一清沉吟道:「如此一来,地方上商绅将会更进一步做大啊,而且……真正的发明创造者,未必能享受到应得的利益。」
李青苦笑:「杨大学士言之有理,可这是没办法的事,绝对的公平太难了,能相对公平就很不错了。」
朱厚照开口道:「朕倒是有个主意,多设立一条律法,以专利的价值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具体人,比如……十分之一。」
「太多了。」杨廷和开口,「一个全新的东西,不可能只有一个核心技术,真要这麽划分,商绅定然不干,就是推行下去,也没人会遵守。」
李青诧异的看了杨廷和一眼,微微点头:「是这样。」
「那杨卿以为多少合适?」
「一次性奖赏纹银三百~五百两,馀下的在保护期阶段,每年分万分之一的专利得益。」杨廷和说。
「这也太少了吧?」杨一清皱眉。
杨廷和却道:「是少,可如此却能保证让具体人得益,多了,钱就到不了他们手上了,这个钱要保证对商绅来说不值一提,且对具体人来说是个相当可观的收入,如此,才能调动最大程度上的积极性。」
「这样做,最起码真正的发明创造者,能分到数百两纹银不是吗?」杨廷和道:「须知,在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商绅才是投资最大的一方,最起码食宿丶工钱,他们总要负责兜底吧?
给得多,看似保护了具体发明人的利益,却会出现大量的冒名顶替者,真正的付出者很难得到应有的报酬,给得少,则就提高了犯罪成本,富绅不会为了一点小钱,去千方百计的糊弄朝廷,因为后者的成本更大。
说到底,这事还是要靠富绅,靠这些有钱人带动。」
李青认同杨廷和的说法,颔首道:「千里马常有,伯乐却不常有。」
杨一清想了想,不再多说。
「本官也有一个问题。」杨廷和道,「这项国策看似不起眼,实则影响深远,具体到哪个部门来拍板很重要……」
「朕亲自拍板!」朱厚照抢答。
杨廷和一呆,嘴角抽搐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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