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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昭然若揭的野心,这碗里的粥喝起来都更美味了几分。
“哒哒哒”
林冕踩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比起先见到这个人,倒是先听见她的的动静。
她就是一个天生喜欢热闹的孩子,这一点在林梅背着她卖早餐她不哭不闹只睁着那双眼睛看人时,就很清楚了。
林梅不会去规劝她,固然老观念里认为女孩以静为美,可谁规定女孩天生就该安静的呢?
女性不该不出声的,就是要这样好动,要源源不断向外输出自己不服输、不放弃的生命力。
她放手让林冕飞,不就因为这个吗?
“妈妈快看看,我手里这个是什么。”
林梅望去,是一只大牌口红。
“我当时看到这个色号,就觉得特别适合妈妈。”
林冕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总会为林梅带礼物。
但这是林冕第一次为她带化妆品。
是到年龄了吗?
也不能这样说,林冕从小就爱美的,衣服都要自己搭好以后才会穿。
只是这小孩以前对这些是不感兴趣的啊,也就小时候比赛会在脸上涂涂抹抹,其他时候都是不关心这些的,所以才让林梅惊讶。
但她也没有将疑问问出来,她打开口红盖,是正红色的。
林梅自己当然有很多化妆品,口红也不少,她倒不是用这些来让自己变美的,只是有时候人的状态不好需要化妆品来装饰自己显得气色好。
她需要表现的不是自己的美,而是她的强大。
面对任何事都能不动如山,稳稳做好掌舵人,将这艘大船稳稳把牢。
林梅轻笑了一声,“那我等会就涂这只口红陪你去报道吧。”
那双棕褐色的眼睛变亮,像有无数星星在那双眼里闪烁。
“妈妈今天要和我一起吗?哇!那一定超级棒!”
再怎么表现得成熟,林冕也是一个才满14岁的少女,她也有孩子气。
她想要妈妈去看自己未来四年要生活的地方,像是向大人展示自己最喜欢的玩具的小孩。
“当然,你的大学,妈妈是一定要去看的。”
华国像是规定好了一样,家长总要去自己孩子的大学看一眼。
所以林梅提前把今天的事都做完,就是为了和林冕一起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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