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疯了!起诉整栋楼?(3 / 4)

加入书签

nbsp;  不过林北肯定不会就此罢休。

    他已经做好了决定。

    既然,找不到具体的抛物者,而且,很多6号楼1单元的业主也不配合调查,那么好,老子一纸诉状,把七楼以上,全都告上法庭!

    林北此举,就是逼这些6号楼的业主“配合”提供线索,或者,自证清白。

    很简单,你不是不愿意配合调查么?

    好。

    我也不强迫你。

    我只是把你告上法庭。

    有种你继续别配合!

    如果不想麻烦,那就老老实实,提供线索或者自证清白。

    如此一来,

    嫌疑人的范围就能得到缩小。

    找到这个狗东西,也就不是麻烦事儿了。

    当然,这只是林北的一个初步想法。

    具体要如何实施,还得找专业人士才行。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林北就开车出门,直奔精英律师事务所。

    找罗大状。

    然而,在听了林北说明来意之后,罗大状却摇摇头道:“你这个做法大体方向是没问题的,但是起诉罪名有问题。”

    “什么问题?”

    林北连忙询问。

    罗大状解释道:“你刚才说,想以故意杀人罪或者高空抛物罪去起诉,如果真这样的话,法院大概率不会立案。”

    “首先说故意杀人罪,这个罪名非常恶劣严重,同样的在实务中对于这个罪的认定和受理,也非常严格,并不是说,你觉得有人要杀你,就会立案。”

    “然后是高空抛物罪,说句实在的,因为你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所以这个罪很难被重视,毕竟本来也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恶性犯罪,即便罪名成立,也判不了多久。”

    “如果你能确定抛物者,去起诉的话,那肯定能立案。”

    “但你现在是想通过立案来找到抛物者,而且一次钱起诉几十户,上百号人......”

    “法院多半是不会立案的,因为司法机关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而你这样起诉,显然是与司法机关的初衷背道而驰。”

    罗大状这样解释道。

    说白了,

    就是因为这个案子,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社会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可能草率地把几十户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