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赶场(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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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赶场(3)

小学面前的空地上摆出了一个大大的地摊,上面铺满了连环画,很多小孩子蹲在地上看书。李炀知道这是一个二手小人书摊,一『毛』钱就可以看一本书,深得小孩子的欢迎,已经在柳桠镇上摆了好多年,包括李炀小时候也经常在这里流连忘返。

当然,那个时候看书还没有这么贵,即便是到新华书店里买一本新书也才几『毛』钱。小时候家里穷,即便是这么几『毛』钱,家长也不舍得拿出来给孩子买这些在他们看来可有可无的书。

李炀记得为了买连环画,小时候还吃过不少苦头。有阵子镇上有人收购松果,也就是松塔,据说是用来做饲料。那个时候正是七月酷暑,放暑假的李炀闲来无事,就拉上张君去打松果卖钱。上山下乡忙活了一个暑假,人被晒得跟非洲难民似的,打了满满几大口袋的松果,居然只卖了一块多钱,正好各买了一本连环画。这也是李炀人生当中第一次拥有连环画,他现在还记得那本连环画的名字,叫《真假孙悟空》,只可惜后来被人借去便杳无踪迹了。

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大叔,脸上有很大一块乌青的胎记,几乎遮住了半边脸,使得他的脸远远看起来一半黑一半白,十分可怖。后来看《火影忍者》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个喜好吃尸体的忍者,名字叫绝,也是这般长相,让李炀一度以为他就是绝的原型。

与绝截然不同的是,老板是个极好的人。他总是一脸爱怜地看着那些蹲在地上看书的孩子们,偶尔有小孩子付不起钱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他也会和善地递一本书过去,再努力地『露』出亲切的笑容来。

李炀一直不明白这些孩子居然并不怕他。常有小孩子付了钱拿了一本小人书,看了没一半又不想看了,就跑过去拉拉他的袖子,大声乞求道:“聋子叔叔,我想换一本。”

老板并不是聋子,不然孩子们也不会和他说话了,他只是有点耳背,据说是小时候经常挨父母的耳光,慢慢就成了这样。

老板也不叫聋子,他叫杨得胜,和父母住在镇子的一头,至今单身,因为没有姑娘看得上他。

杨得胜在柳垭镇大大小小也算半个名人。为什么说半个呢?因为他和另外一个外号叫“瞎子”的人合称“天聋地瞎柳垭双绝”,也不知道是哪个看了《白眉大侠》的缺德鬼叫出来的。

说起来,这两人还真的称得上双绝。正如聋子不是聋子,其实柳垭镇的瞎子也不是瞎子,他就是经常坐在储蓄所里以代人写信为生的那个落魄的书生。他叫袁兆民,一个典型的读书人的名字,出自《尚书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

袁兆民当然不是瞎子。能帮人写信的人还会是瞎子吗?之所以叫他瞎子,是因为他戴着啤酒瓶底一样厚的近视眼镜,即便如此,写信的时候眼睛还是要几乎凑到纸上去。江湖传言,他的眼镜足有几千度,在极少有人近视的农村,他绝对是一个异数。

据说袁兆民的身份可不一般,他是柳垭镇上第一个大学生,在六十年代就考上了大学。可惜的是他生不逢时,恰好那一年,全国至上而下发起了轰轰烈烈的文化革命。于是,他本该宏图远大的命运彻底悲催了,不仅大学没读成,还成了被批斗的对象,天天被押着游街不说,家里人也和他彻底划清了界限。巨大的屈辱、羞愤和绝望让这个曾经心比天高的读书人精神彻底崩溃了,他躲在黑屋子里整整十年才敢出门。再后来,他就有了一个外号,叫“瞎子”。

李炀在书摊前驻足,看着琳琅满目的小人书,有种久违的亲切的感觉涌上心头。

“反正没事做,看会书吧。”也不管张君同不同意,他蹲下去随手挑起一本小人书,就在聋子边上的泥地上坐了下来,旁若无人地看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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