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招牌拳星(3 / 5)

加入书签

改写。

    再者,杜笙认为自己的条件已极富诚意。

    UFC不会面临亏损,只是将来自己若名声大噪,UFC可能少赚一些。

    但若自己未能大红大紫呢?

    UFC将节省大量开支。

    说到底,UFC追求的是对选手的掌控。

    而杜笙追求的是赛事自由和展示自我的舞台。

    双方理念存在显著差异。

    至于收购UFC?

    之前金童就尝试过,无疾而终。

    他一个亚裔更不可能,也赖得去赚那点平台钱。

    杜笙说完,白大拿沉默一阵,道:

    “大家都有各自需求,我觉得还是冷静思考一下最好。”

    “我支持UFC慎重考虑,此外,我还有一点要补充。”

    唐·金见他们谈得差不多,适时插话:

    “我的拳手不会放弃拳击事业,加盟UFC同时,必须确保杜笙在拳击赛事中的自主权。”

    唐·金的坚持,基于经济考量。

    拳击是全球体育界收入之冠,UFC拳手与拳击手的收入天差地别,

    即便再给UFC十年发展,其格斗拳手的收入也难以与拳击手相媲美。

    对此,杜笙也认同。

    在他前世的记忆中,UFC的标志性人物嘴炮与拳王梅威瑟的拳赛,嘴炮仅能拿到总收入的两成。

    虽然大家名气相差无几,但他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而梅威瑟之所以同意对决,还是出于尊重份上,

    “没问题,这点我认同。”

    白大拿干脆直接的答应了。

    他深知综合格斗与传统拳击的界限差距。

    签下杜笙,是为了利用他作为三大拳击体系王者的光环,

    杜笙参与拳击赛事,对UFC而言是利大于弊的好事。

    杜笙在拳坛的地位越高,对UFC的助力越大,这一点毋庸置疑。

    谈话至此,基本结束。

    白大拿需要时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