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7章 形势大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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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金额 ——“鹏城市政府文化创新补贴 800 万港元”“沪市合拍剧扶持资金 500 万港元”,备注栏写着 “未申报纳税”。“这两笔补贴为什么没申报?是财务理解偏差,还是政策不明确?”

“是财务对内地政策理解不到位。”

高晋这时从隔间走出来,手里拿着一部银色的诺基亚 8810 手机(2006 年香江商务人士主流机型),屏幕还亮着,停留在通话记录界面。他走到长桌旁,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打印好的《内地企业所得税法》节选,用荧光笔标出重点条款:

“根据内地规定,只有‘国家级文化产业补贴’才能享受免税政策,地方政府发放的补贴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 25%。这两笔补贴合计 1300 万港元,应缴税款 325 万港元,加上 3 个月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 0.05%),总共要补 344.5 万港元。”

他顿了顿,语气缓和了些:

“不过我刚才跟沪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的王科长沟通过,他说飞天集团作为香江来的文化企业,符合 CEPA(内地与香江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优惠政策,能申请‘三免三减半’(前三年企业所得税全免,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虽然这两笔补贴是 2005 年的,不在免税期内,但滞纳金可以减免 50%,最终实际补缴金额是 325 万 +(19.5 万 ÷2)=334.75 万港元?不对,等一下,我算错了 —— 滞纳金是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算,到 4 月 8 日共 98 天,1300 万 ×25%×0.05%×98=16.15 万港元,减免 50% 就是 8.075 万港元,所以总补缴金额是 325 万 + 8.075 万 = 333.075 万港元,约 333 万港元。”

高晋一边说一边用钢笔在草稿纸上演算,字迹工整:

“王科长让我们下周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飞天集团的文化企业资质证明、TVB 翡翠东方的营业执照、补贴发放文件、财务报表,他会优先审批,承诺 10 个工作日内出结果,不会耽误 A 股资产梳理的进度。”

王莽点点头,刚要开口,天养义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从沪市打来的,来电显示是 “小张(法务组)”。

天养义按下免提键,小张的声音带着兴奋从听筒里传来:

“组长!沪市静安门店的事谈成了!静安地产的刘经理同意售后回租方案 —— 我们以 1200 万港元收购门店产权,然后以每月 10 万港元的租金回租,租期 5 年,每年租金按 3% 递增,明天就能签合同!他们还同意,产权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他们承担,我们只需要派法务协助办理手续!”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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