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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了。
幸福的生活总是平淡的,没有各种凶险波澜,快快乐乐的活着,感觉这种日子能一直延伸到无穷尽的尽头。
但也不是一成不变,一天天的过着,就到了毕业的时候。
大家拍完合照,许多人意识到就此分散可能再也无法见面,于是哭成一团。
林观棠也被这悲伤的气氛感染的眼泪湿润,和同学们说了很多告别的话,签了许多的留名册,等人陆陆续续都散的差不多了。
他才去找不知道等了多久的男朋友。
男朋友送了一个戒指给他。
铂金镶钻的戒指,价格暂且不提,审美相当高级,几乎看到的第一眼,就叫林观棠无比喜悦,仿佛是按照他脑子里想的那样开模定制出来的。
“好看吧!”
男朋友送礼送到正中红心,也相当得意,提出建议说:
“把你手上的那个戒指去掉吧,戴这个。”
林观棠无语的看向他:
“我有十个手指。”
男朋友叹了一口气:
“但放在一起很不协调啊,实话说,你带着的这个戒指也太老土了,完全不衬你青春美少女的气质啊。”
他被男朋友的话逗笑,又抬起手,对着阳光看自己手上的戒指。
纯金且宽厚的戒指,没任何划痕,重重繁复花纹堆积起来,簇拥着一颗硕大的纯白玉石。
想想看只有影视剧里中老年人才会带这种戒指,确实不适合青春少年。
所以自己为什么要整天带着这么一个戒指呢。
好像和自己融为一体了一样,如果不是男朋友突然提起来,他完全想不起来这件事。
说起来,爸爸妈妈似乎也没觉得,他带着这么贵重的东西会被偷被抢,同学们也没觉得他是招摇过市炫耀什么,路人更不会多看一眼。
男朋友又在耳边劝说:
“而且啊,这个戒指这么贵重,万一不小心被偷了怎么办呢,不如收起来放好吧,戴我给你这个就好了,丢了也不心疼。”
林观棠觉得他说的也很有道理,伸手握着那枚戒指,来回转了转,就朝外拔出,在拔到关节处的时候,遭遇了一点小小的阻碍。
稍微一用力就拔出来了。
但林观棠却停在那里动也不动,在男朋友再次出声催促的时候,林观棠缓缓抬眼看向他,问了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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