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雾散血涌(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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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穿过橡胶林的枝桠,筛成细碎的金箔,落在祠堂后院的泥地上——那里的血渍还没干透,暗红的液体在阳光下泛着油腻的光,像被打翻的劣质油漆,顺着土缝蜿蜒,钻进草根深处,连最顽强的狗尾草都蔫了半截,叶片上沾着的血点凝成了黑褐色的痂。风从山脊那边吹过来,裹着新割橡胶乳的淡甜清香,却冲不散半分浓重的血腥味——那是六名特警的血,混着迷彩服男人的血,黏在木桩上、围墙上,甚至沾在了橡胶果的绒毛上,一捏就挤出暗红的汁液。

我攥着伯莱塔92F的手越收越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指甲盖都掐进了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枪身的防滑胶带早就被汗和血浸得发黏,贴在掌心的老茧上,像长在了一起;枪管还带着刚才射击的余温,隔着工装裤的布料蹭着大腿,留下一道温热的印子。最让我心头发紧的是贴在左胸口的肩章——纱布被冷汗浸得发潮,五角星的棱角硌着肋骨,每一次呼吸都能感觉到那坚硬的触感,像老班长在边境线拍着我的肩膀说“袈沙,别丢侦察连的脸”时的力道。

辛集兴蹲在王队的尸体旁,用袖子小心翼翼地擦去他脸上的血污。王队的眼睛还半睁着,瞳孔里映着头顶的橡胶树叶,嘴角凝着一丝未散的紧绷——那是他中弹前还在瞄准的神情。他胸口的照片被辛集兴抚平,塑封膜上的血渍擦不掉,却让照片里小女孩的笑容更刺眼:羊角辫上的蝴蝶结歪歪扭扭,门牙缺了一小块,背景里的旋转木马模糊不清,却是王队每次出任务前都要摸出来看一眼的宝贝。“他说等这次回去,就带丫头去迪士尼。”辛集兴的声音发哑,指尖摩挲着照片边缘的磨损处,那是被王队摸了无数次的痕迹。

远处的橡胶林深处,越野车的引擎声像垂死的蚊子,渐渐淡成了模糊的嗡鸣,最后彻底被风吹散。但我能看见泥地上两道深深的车辙——轮胎花纹是缅甸黑市特供的越野胎,带着防滑的深齿,压碎了好几棵刚冒芽的橡胶树苗,一直延伸到林子里最密的那片老胶树后,消失在晨雾尚未散尽的阴影里。风卷着几片枯叶,落在车辙上,却盖不住轮胎上沾着的血泥——那是从后院带出去的,像一串无声的路标,指向雷清荷逃亡的方向。

“他跑不远。”辛集兴站起身,拍了拍我发颤的肩膀。他的手上也沾着血,蹭在我夹克的肩章处,却让我瞬间安定下来。他手里攥着个牛皮本子,是刚才从祠堂供桌上抄起来的——那是雷清荷的私人账本,纸页上的字迹歪歪扭扭,记着“清迈-瑞士,5例,周五01:30”“仰光-迪拜,货在老胶厂3号窖”,每一笔都浸着无辜者的血泪。“账本在我们手里,他的器官运输路线全记着;张队长虽然伤了,但他知道雷清荷在缅北的暗巢位置;还有刚才缴获的对讲机,里面的通话记录能追出他和康达的联络频率。”辛集兴的声音越来越稳,眼角的红血丝还没退,却多了几分侦察连老搭档才有的笃定。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枪,枪管上的血渍顺着散热孔往下滴,落在王队脚边的照片上,晕开一小片模糊的印子。突然想起上周在橡胶树下的暗格,辛集兴塞给我的纸条上写着“等收网了,去吃村口李婶的米线”——那时我们都以为,结束后能笑着拍掉身上的灰,却没料到要踩着兄弟的血继续往前走。但我不后悔,就像王队手里的照片不会褪色一样,那些被雷清荷装进银色箱子里的器官、那些在炼胶厂白板上被标成“1例”“2例”的生命、那些特警家人撕心裂肺的哭声,都在逼着我们不能停。

风突然变了向,吹得围墙上的破洞“呜呜”作响,像有人在吹冲锋号。我抬头望去,橡胶林的上空飘着几缕淡白的云,阳光越来越烈,把车辙里的血泥晒得发硬。辛集兴把AK47递到我手里,枪托上还沾着他的体温:“张队长说,特警总队的支援已经在路上了,半小时后到。我们先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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