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故事:起源(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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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西了。

老虎非常大,她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虎,比东北虎还要大,体长大概有四米,简直是另外一个亚种,二十一世纪所不知道的亚种。她想起了自己学过的一条动物学原理:同类动物,生活在越寒冷地区的,体形越大——所谓的伯格曼法则。

但现在却不是研究动物学的时候!怎么办?是撒腿就跑,还是躺着装死,还是和它对视?以前学过的野外生存术此刻都她被忘得一干二净了,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巨虎已经长啸一声,猛扑了上来。

但它还没有落下,在空中就被一束强光穿透,落在地上,一动不动,彻彻底底死了。

女郎手中拿着微型激光枪,喘着粗气,作为坚定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她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但为了自卫,也为了保护她手中那个新的物种,她别无选择。

女郎惊魂未定,走到虎的尸体边上,带着歉意说了一声:“对不起。”

她忽然听到轻微的响动,是雪被踩在脚下的咯吱声。女郎抬起头来,才发现白虎的尸体后面,不远处的一棵松树旁,还有另一个动物。她又吓得退了一步。

不,不是动物,是她的同类,一个脏兮兮的两足而立的人,身上裹着兽皮,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女郎看着对方,那是一个相当丑陋的男人,头发乱蓬蓬的,脸上涂着和印第安人一样的油彩,看不出年纪,简直比叫花子还要恶心。她厌恶地撇撇嘴,又抑制住了心中的厌恶感:不能这么想,或许他是我的直系祖先。这是原始社会,你还指望什么呢?

再说她也需要那个家伙,她得尽快找到一个人群让她改造,能让她养大小家伙们,创造两个物种和谐生存的世界,这是她冒着生命危险逃到这个时代来的目的。

这也是她三十年前,从父亲那里受到的启发。

她冲那家伙笑了一下,招了招手说:“你过来!”

那个男人吓得向后躲了一步,但似乎看出来女郎并无恶意,这才畏畏缩缩地走了过来。女郎注意到,他走路一瘸一拐,脚好像有些残疾。

男人走到离女郎还有两三米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女郎从背包里摸出一块饼干,扔给对方,脸上露出鼓励的笑容,说:“吃吧!很好吃的。”她做了个咬的动作。

男人从雪地上捡起饼干,嗅了嗅,犹犹豫豫地放进嘴里舔了舔,然后咬了一小口,然后整个送进嘴巴,嚼了起来。

“对野蛮人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几块饼干就能笼络。”女郎得意地想。当然,她手里还拿着激光枪,不敢稍有懈怠。

男人吃完了,意犹未尽,像猴子一样,又伸出手要,女郎皱了皱眉,说:“等会儿再吃吧。你……叫什么名字?名字?”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真笨。”女郎想,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欣欣,欣欣。”她重复了好几遍。

男人犹豫地伸出手来,指着她,喊:“欣欣?”

欣欣点了点头说:“对,你呢?你?”她指了指对方。

男人明白了,毕竟是智人(学名:hoo sapiens),这点智力还是有的,他指着自己的胸口,发出了两个古怪的音节,听起来好像是“我猜,我猜”。

“我猜?这哪里是个名字?”欣欣想,不过无所谓了,她灵机一动,决定管这家伙叫“旺财”。

“旺财,你带我去你们部落?我可以……帮你们……很多忙,教你们……种粮食……你们就不会挨饿。”她断断续续地说,好像这样能让对方多明白一点似的。

男人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一脸茫然。

欣欣无奈之下,结结巴巴地捡起了自己从来没学好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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