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抓错药了,闹出人命(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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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但罪证确凿,这样的人命官司不好弄。

    武松回头问吴月娘:“你家生药铺开了许多年,怎么会抓错药呢?”

    吴月娘也觉得不可思议,摇头道:

    “这些个年了,从未出错过的。”

    “这副药谁抓的?”

    吴月娘转头问傅铭,傅铭回道:

    “是平安。”

    武松吩咐道:

    “把那个抓药的平安找过来。”

    傅铭出去找人,很快,一个年轻人带进来。

    “大人、娘子。”

    平安低着头,不敢看人。

    武松问道:“你在生药铺多少年了?”

    “11年。”

    吴月娘补充道:“这是我家买来的家奴,一直都在生药铺。”

    武松问道:“你把炮附子抓成生附子,怎么会这样?”

    平安不说话,傅铭骂道:

    “就是个不长眼的,手滑了。”

    武松看了一眼傅铭,问道:

    “如今那李瘸子死了,这是命案,你可知要担负多大刑罚?”

    平安还是低头不说话。

    傅铭开口道:“须罚你30贯铜钱,便是将你卖掉,也凑不出这钱。”

    平安依旧低头不语。

    武松看向县尉吕陶,呵呵笑道:

    “我大宋国法森严,按《宋刑统》所定,不按方剂抓药杀人,以杀人罪论处。”

    “轻则流放,重则杀头!岂是区区30贯钱够的?”

    大宋的刑罚,对于抓错药致人死亡,有明确的规定。

    当然,在执行中有很多通融之处。

    比如有钱人,可以买通官吏,买通死者家属,花钱了事、花钱减刑。

    但是对于普通人,就是实实在在按照刑罚执行。

    那么这个伙计,至少要判个流放。

    听武松这么说,平安吃了一惊,抬头看向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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