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躺平享乐(2 / 4)

加入书签

情(有说是杨日严教她这样说的,也有说是她自己想检举欧阳修从而立功以争取宽大处理,因为她的罪名一旦成立会被判流放两年),而且她还说自己有证据,这个证据就是欧阳修曾经写给她的一诗。

这诗大名鼎鼎,它正是出自欧阳修笔下的《望江南江南柳》:江南柳,叶小未成荫。

人为丝轻那忍折,莺嫌枝嫩不胜吟,留着待春深。

十四五,闲抱琵琶寻。

阶上簸钱阶下走,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

这诗将欧阳修和这个张氏小妇人联系起来就再香艳不过了。

这意思就是说,欧阳修之前给这个小妇人写过一封情诗,他赞美了张氏少时的楚楚动人,在其未成年时就对其怀有垂慕之心。

等到张氏十四五岁时,欧阳修更加地喜欢了,在写这诗的时候他更是已经无法抑制内心的狂热。

此事被捅出来后,谏官钱明逸立马上疏弹劾欧阳修。

在这份弹劾奏疏里,钱明逸不但指责欧阳修有违人伦,而且还涉嫌霸占张氏的父亲留给她的遗产。

赵祯看了这份奏疏之后也是大惊,你欧阳修平日里总是君子长君子短,可没想到你这个老小子竟然这么坏?赵祯忍不住地想要口吐莲花,他下令让中书省负责彻查此案。

趁此机会,宰相贾昌朝便指派太常博士兼户部判官苏安世去亲审此案,赵祯这边也派了一个叫王昭明的太监负责监审此案。

贾昌朝就是想以此案把欧阳修给彻底搞倒搞臭,但遗憾的是他这次看错了人。

由于欧阳修总是喜欢张嘴就放炮,他因此而得罪了不少人,这个苏安世和太监王昭明正在此列,但事实证明此二人才是真的配得上君子之名。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最后结案时,欧阳修与张氏妇人有私情一事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予立案,但欧阳修确实曾经把张氏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拿去买了田地,而田契上面所注明的土地持有人则是欧阳修的妹妹,也就是张氏的继母。

需要说明的是,欧阳修当初拿这笔钱买地的时候,张氏还只是一个孩童,她的监护权在欧阳修妹妹的手里。

但是,此事不管怎么说都让欧阳修涉嫌侵占了张家的财产。

苏安世和王昭明将此案的审理结果上报赵祯,案卷里关于欧阳修的部分只是涉嫌侵占张氏的遗产,至于欧阳修涉嫌乱伦之事并未提及。

赵祯于是下令中书省开会给欧阳修议罪,最后的结果就是欧阳修被从河北给贬到了滁州担任知州。

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让早就对欧阳修看不顺眼的两府大臣很不满意,但赵祯已经表明了此案就此为止的态度,他们也不好再闹下去,但这口恶气必须得出。

于是,贾昌朝等人迁怒于苏安世和王昭明,苏安世后来被贬到泰州去监理盐税,王昭明则被贬到寿春县去监理酒税。

关于欧阳修的这起乱伦丑闻在历史上争议很大,在《钱氏私志》和《默记》里都有关于此事的记载,但无论哪一种说法都缺乏足够强有力的证据予以支持。

这也就成了一桩历史上的悬案和疑案,真相如何或许也就只有欧阳修和张氏才最为清楚。

欧阳修的这次外贬滁州不但害苦了他,让他的名誉大为受损,也“害苦”

了很多后人。

别的不说,至少我本人上学那会儿在背诵《醉翁亭记》时被折磨得是欲仙欲死。

欧阳修被贬至滁州可以被视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此举意味着新政集团的彻底倒台和瓦解,同时也意味着庆历新政的彻底失败和终结。

从公元1043年9月新政措施开始陆续出台到此时的公元1045年8月,整个新政前后所持续的时间还不到两年,更可悲的是,新政真正施行的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