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侠客的理想(3 / 7)
在阿契琉斯几人面前。领头的胖子用长矛指着他们,厉声喝道:“你们要去哪?是不是想逃避矿山的劳役逃走?”
阿契琉斯压低一边的眉头,眼神瞬间变得锐利。他拍拍马屁股,催马上前,仔细端详着对面领头的胖子,语气带着几分疑惑:“把你的头盔扶起来,我看你有点儿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胖子不情愿地将歪掉的头盔扶正,露出张油腻的脸。当他看清阿契琉斯的模样时,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急忙扯着马缰绳想逃,却被阿契琉斯催马探身一把薅住脖领,随即又扬起手,“啪啪啪”地猛抽这个胖子耳光,怒喝道:“啊,原来是你这个混蛋!让你瞎了眼,连我都敢拦!让你在弗林锡瞎混!让你胡作非为!”
胖子被打得脸颊红肿,鼻血顺着嘴角往下淌,他急忙丢下手中的长剑,用手遮挡躲闪,哭喊道:“不要打我了!不要打了!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拦您的路了!”
“滚回家里耕田去!”阿契琉斯一把推开胖子,胖子连人带马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其他骑马的年轻人见拦路的是阿契琉斯,也急忙扯着马缰绳后退,纷纷弯腰行礼,语气恭敬:“阿契老爷慢走!我们马上就离开!”
阿契琉斯这才松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的笑容。他向赫斯伸了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沼泽兄弟,让您见笑了!咱们继续赶路,您先请!”
小弗拉修斯看着灰头土脸逃走的那群人,嘴角勾起抹鄙夷的笑容,挖苦道:“你对付这些小地痞的时候,还真是气派!刚才面对弗崔的时候,怎么没这么威风?”
“刚才我不是迷迷糊糊的嘛!”阿契琉斯也来了精神,他勒住马缰绳,用手指着不远处的弗林锡城——城池的轮廓在晨光中隐约可见,周围是大片的农田和果园,景色宜人。他感叹道:“我以前待的迷雾山,哪有这样的好景色!那里到处是荆棘和悬崖深沟,走三步就要小心脚下的陷阱,连阳光都很少能照进来。不过那时候,他们都管我叫‘萤火虫’。而现在,人们都叫我‘侠客’,这变化可真大啊!”
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悠远,像是在回忆过去:“我们那时候能住的,就是用兽皮搭建起来的遮身之处,刮风漏风,下雨漏雨。烟斗就是那时候流行起来的,因为烟草能提神镇痛,还能驱赶蚊虫,晚上守夜的时候,抽一口烟斗,能让人精神不少。那会儿我们除了抢劫那些冒险通过迷雾山的客商,或者去山下的村庄抢吃的,就只剩下众多匪徒团伙之间的厮杀了。”
“我那会儿是个小团伙的头儿,我们兄弟有五个——鼻涕、缺心眼、饿鬼、老九、豁牙,对了,还有老虚!不过我们也不是独立的,有时候会跟着‘秃瞄’他们去抢商队,有时候又投靠呆子瞪的团伙,还有‘驼背飞’的队伍。不过后来‘驼背飞’被他的手下扔到山涧里了,因为他太贪心,每次抢来的东西都自己私吞大半,手下人忍无可忍,就把他推下去了。”
阿契琉斯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感慨:“那时候的迷雾山,简直乱得像一锅粥!谁给的好处多,或者谁承诺的利益大,我们就跟着谁干。但我和我的几个兄弟始终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尤其是鼻涕,他对我绝对忠心耿耿,这辈子我欠他两条命。”
“一次是我在山里打猎,不小心被捕兽夹夹住了脚,疼得我差点晕过去。正好‘秃瞄’的人路过,他们和我有仇,想趁机弄死我,是鼻涕冲出来,拼了命把我救走,自己还挨了好几刀。还有一次是我喝醉了酒,在兽皮屋里睡着了,有人因为嫉妒我抢了他的地盘,想放火烧死我。也是鼻涕闻到烟味,不顾危险冲进去把我抱了出来,自己的头发都被烧掉了大半。”
他的声音低沉了几分,眼神里满是复杂:“你们也知道,迷雾山那些匪徒都非常狡猾,他们脑子里想的,都是谁离自己最近,就先准备弄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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