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C35.不在场证明?(1 / 2)
第二天,菅野信之叫上了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东京地检刑事部本部系检察官刈谷雅治,两人一同前往东京地方裁判所去见法月藏之介。
正赶上法月完成了一场庭审,两个人在法庭隔壁的休息间和法月法官碰了面。
“补充侦查的情况怎么样了?”见两人进来,法月盖上水杯的盖子,将其放在一旁。
“我见了嫌疑人一两次,可不管怎么问,他都不愿意开口说他到底有着怎样的‘不在场证明’……辩方律师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这种微妙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见。”
作为检察官,刈谷自然要第一个回复法月的问题,毕竟两个人同属于“法律体系”。
而菅野的情况就比较特殊了,他是一名警察,而警察并不是日本刑事司法三主体中的一极,这就意味着他不参与诉讼对抗,也不拥有司法职能,他只能是“诉讼前程序”的支配者,换句话说,他单纯就是负责给检察官递刀子的人。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日本法学者对此存在疑虑,认为理想状态下的“刑事司法三角结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并不稳定。
一方面是因为警察在诉前阶段决定了一切,他们就像“隐形的控方成员”,而站在嫌疑人一方的辩护律师又几乎很难在诉前阶段干涉或影响警方的侦查行动,这就使得嫌疑人在诉前阶段会处于绝对的劣势,而控方又很容易将诉前阶段的优势直接延伸到法庭上来,这就使得嫌疑人从庭审的一开始就处于极为不利的局面……
而另一方面是因为检察厅及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相对独立”,尤其是后两者经常出现协同倾向,法官在刑事实务中跟检察官走的近,另外一极的辩护律师就自然成为了被碾压的一方……
“这位是?”
“啊,法月法官,这位是从警视厅来的菅野信之,目前是这桩案子的负责人。”
“换了新人啊。”法月眨了眨眼,面露忧虑。
——这很正常。
警视厅那边突然换了案件的负责人,这或许意味着警察那边已经意识到了这起案子存在问题,所以才会将之前的负责人撤下,进行内部审查,换新人顶上。
当然也有可能是警察那边知道这起案子已经无力回天,所以换了个替罪羊上来当挡箭牌……
鉴于被按在负责人这个位子上的是“大名鼎鼎”的菅野信之。
法月觉得后者可能性不小。
——无论如何,菅野的出现都给了法月一个潜在的暗示,那就是这起案子的天平似乎向被告一方倾斜了起来。
不过菅野可不是来当替罪羊的。
既然他接了案子,他就有信心把这个烂摊子收拾干净。
至于是谁给的他这个信心……
一方面是他没有质疑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是他昨天晚上刚被同居者打过气,现在士气正旺。
他想一鼓作气地拿下石冢丸二,然后高高兴兴地回家邀功。
“法月法官,上鹭宫抢劫杀人案的案卷我从头到尾看过一遍,搜查本部那边可以确认审讯过程中并不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当时负责审讯工作的警官也都在接受调查,不过他们都认为审讯过程合理合法,而嫌疑人在自供后也说明供词是他自愿说的,没有人逼迫他做出自供,所以……”
“——菅野警官,你们警察手里是不是有审讯过程中的录像?”
法月的这一句话直接击中了命门。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嫌疑人石冢丸二的辩护律师知道警方对审讯过程进行了录制,他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要求警方提供录像以证明石冢在受审过程中遭遇了“刑讯逼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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