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爆出55级粉装巨剑格朗!(求全订!)(3 / 4)

加入书签

;林正秋上一世虽然见多了,但现在再看到,还是觉得好看。

    让我再装个逼:这把巨剑确实帅!这颜值太能打了。

    帅的不太明显:他妈的!看到这把巨剑的外观,我都想由光白转为巨白了。

    梦是爱与自由:真帅!大神哥你确定不能拿着它站街吗?

    遗憾总在秋天:……要拿也是给剑魂拿。

    林正秋说着,把格朗邮寄给了自己的剑魂,随后切换到了剑魂号,接收这把武器。

    来到酒馆的时候,众人还围在路远哥的身旁讨论格朗。

    丢掉幸福的狗:路远哥,这把武器你是自己爆出来的吗?

    路虽远行则至:你太看得起我了,我是昨天晚上花1亿多金币买的。

    偶然遇到江南:不愧是潇湘一区第一神豪狂战啊!大几百块钱的武器说买就买。

    帅的不太明显:狂战士拿这把巨剑伤害怎么样?

    路虽远行则至:伤害倒是还行,这把武器还加了3%的攻速,可我还是不太习惯,攻速挺慢。

    让我再装个逼:巨剑就是这样,跟无影剑和屠戮之刃比起来,肯定要差一点。

    路虽远行则至:哈哈,没事,它只要负责帅就可以了。

    格朗最强大的属性是近距离武器攻击力+20%。

    对于现在这个版本的狂战来说,也的确能起到作用。

    但如同装逼哥所说的那样,肯定不如无影剑和屠戮之刃。

    因为狂战士并不是靠攻击力吃饭的。

    林正秋在想着要不要趁着现在能卖高价,赶紧卖掉。

    毕竟他已经有+15逸龙剑了!

    这两把武器一对比,肯定是逸龙剑更强,何况还是+15逸龙剑。

    梦是爱与自由:大神哥!这武器你准备怎么处理?

    丢掉幸福的狗:他都有+15逸龙剑了!还要怎么处理?1亿多金币卖掉吧。

    遗憾常伴人生:我有点舍不得卖……

    让我再装个逼:遇事不决就去强化。

    遗憾常伴人生:有道理啊,我也刚好有这个想法。

    有天选之剑格朗,不强化是说不过去的。

    对于巨白来说,任何武器哪怕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