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提起公诉(4 / 5)
张远,直接询问是否存在同伙或知情人。
张远闻言苦笑了一下:“没有。这种事,怎么可能告诉别人?是我一个人做的决定,一个人动的手。从偷毒药到买工具,再到一次次往饮水机里投毒,都是我一个人。赵磊和王鹏他们完全不知情。”
第二方面的排查也未能发现任何存在同伙或知情人的证据。所有线索都指向张远独立作案。
孙伟小组的任务相对繁琐。他们需要还原林浩案发前至少一周的详细活动轨迹。
他们制作了详细的询问提纲,再次逐一走访了林浩的舍友赵磊、王鹏,同实验室的五位同学,以及导师刘教授。
根据众人的回忆和拼凑,林浩在案发前一周的活动轨迹非常规律:宿舍—实验室—食堂,三点一线。
他正在准备一篇重要论文的实验数据,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实验室,晚上很晚才回宿舍。吃饭基本都是和同学一起去食堂,偶尔会在宿舍泡面。
他使用的个人物品简单:宿舍的搪瓷杯喝水和泡面,实验室有自己的专用水杯和实验器械。
侦查员特别询问了林浩在实验室是否接触过N-二甲基亚硝胺或其他有毒试剂。所有被访者均表示绝对没有。实验室对剧毒试剂管理极其严格,林浩的研究方向也不直接接触此类物质。
每次使用高危试剂都需要导师签字、专人监督、严格登记,不存在个人私下接触的可能。
技术队员再次复核了医学院所有涉及N-二甲基亚硝胺的实验室近三个月的领取、使用、归还记录,核对了所有经手人,确认没有任何异常流失或记录不符的情况。所有毒物流程清晰,账物相符。
孙伟还特意请实验室管理员陪同,检查了林浩常去的几个实验区域和他的个人储物柜,同样未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第三方面的调查同样结论明确:林浩中毒前,除宿舍饮水机外,无其他接触N-二甲基亚硝胺的途径。
9月30日,王劲松召集三个小组开了碰头会,汇总补充侦查结果。
三方面的调查均未发现新的线索,反而进一步夯实了原有的证据链,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王劲松让内勤将补充侦查报告精心撰写成文,附上相关的询问笔录、搜查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厚厚一摞。
10月8日,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王劲松亲自将这份《关于张远投毒案补充侦查情况的报告》送到了市人民检察院罗文斌检察官的办公室。
罗文斌花了一整天时间仔细审阅了报告及所有附件。
10月9日上午,他打电话给王劲松:“王队长,补充侦查报告收到了。工作做得很扎实,结论清晰。经审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排除合理怀疑。我院将于近日依法对被告人张远提起公诉。”
挂了电话,王劲松走到办公室窗前。窗外秋意渐浓,法网恢恢,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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