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凡事就怕对比(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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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重,如果有势力担保的话还好一点,偏偏齐绍光在大明朝廷只是一个小虾米,既不是东林党的人,也不是阉党的人,根本不会有人庇佑他。

    这就是齐绍光穷得只能自己种菜度日,也不敢离开这米脂县的原因,他现在一门心思就等着任期结束,赶紧逃离这个鬼地方。

    天启七年(公元 1627年)十月十八日。

    前往河鱼堡的大路上,一片尘土飞扬之景。几百骑兵雄赳赳地走在队伍最前列,他们装备精良,身上的铠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手中的兵器更是擦拭得锃亮。队列整齐划一,每一匹战马都昂首挺胸,马蹄踏地,发出有节奏的声响,尽显精锐之气。

    然而,跟在骑兵后方的步兵状况却不怎么好。这些明军士兵身着破烂不堪的战袄,布料上补丁摞补丁,在风中瑟瑟作响。

    他们面黄肌瘦,脸颊深陷,眼神中透着疲惫与无奈。每个人背着一杆长枪,枪杆上的红缨早已褪色,走起路来脚步虚浮,精神不振,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们吹倒,要不是他们身上还有一身明军的军服,说他们是流民也不为过。

    队伍的最后是上百辆马车,无数的军户在拖拽这些沉重的辎重车,车轮滚滚,扬起一路尘土。马车上满载着粮草和各种武器物资,其中还有三门样式陈旧的虎尊炮,炮身锈迹斑斑,一看便是古董级别的老物件。

    走在队伍中间的归德堡守备尤世辛面色阴沉,忍不住骂道:“该死的张献忠,让他给逃走了!现在那些军户全成了他们的耳目,这些军户的心都黑了,居然也敢和叛贼搭上关系。”说罢,他狠狠地啐了一口。

    李国奇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放心,只要我们兄弟这一次把大同社给灭了,张献忠就如同没了根的浮萍,他也就嚣张不起来了。”

    在他们眼中,张献忠就像一只令人厌恶的蚊子,总是趁他们不备,狠狠地叮上一口,吸他们的血,却又难以将其拍死。但实际上,两人心中最仇恨的还是大同社。

    起初,他们并未把大同社放在眼里,还曾嘲笑赵宝国空有银枪蜡头,连一群乱民都对付不了。

    然而,很快他们就为自己的轻视付出了代价。张献忠频繁来到他们的地盘,四处招揽军户,还真有不少有本事的军户被招揽了。

    这些可是自家的免费兵,平时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战时把他们征召起来,他们战斗力比不上家丁,但比一般的军户要强,是明军军队战斗力的保证之一,就这样损失了,让他们心痛不已。

    与此同时,河鱼堡推行的均田举措如同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了不少军户纷纷逃离。

    尤世辛和李国奇惊愕地发现,自己地盘上的军户数量越来越少,原本热闹的军户村落变得冷冷清清。

    这种情况是他们不允许的,在他们看来,军户就如同自己羊圈里的羊,是他们的财产和资源。大同社和张献忠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明目张胆地窃取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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