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重民社(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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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的。

    可他们的社党名字尚未想好,却没料到大同社又弄出了《大同报》,而且一出手便将米脂的两大帮派连根拔起。直至此时,他们方才惊觉,自己以往竟是如此孤陋寡闻。原来,结社之后还有诸多门道,这些可都是他们从前想都未曾想过的事情。

    贺函微微点头,说道:“仅是建立社党,恐怕还远远不够。还需制作一份报纸,作为我等的喉舌。如此,方能讽议朝政,裁量人物,进而影响地方事务,甚至对朝堂产生影响。”

    言罢,他望向楼下涌动的人群,微微一笑道:“不得不说,大同社倒是教了我们不少东西。”

    刘南卿凝视着楼下庆祝的人群,若有所思道:“眼前这番景象,倒是让某想出了我等成立党社的名字。就叫重民社吧!

    孟子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我等结社,便是要为百姓做主,呼吁朝廷轻徭薄赋,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劝天子亲君子,远小人,如此方能天下大治。”

    高登和贺函等人听闻,纷纷点头称是。

    “虽说这名字浅显易懂,但倒也与我等理念相符。”

    有了徐晨的例子在前,刘楠卿等人依样画葫芦,搭建一个会社倒也不算难事。

    而后,高登、贺函等人朝着刘楠卿躬身行礼,说道:“我等愿尊景明兄为会首。”

    其余众人亦纷纷行礼,齐声道:“见过会首。”

    刘楠卿赶忙伸手扶起高登等人,笑着说道:“好!今日,便是我重民社成立之日!”

    翌日清晨,米脂县衙内。

    一夜没睡的齐绍光正烦躁地在县衙大厅来回踱步。四周的衙役们,皆小心翼翼地缩在角落,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被县尊大人瞧见。

    这几日,《大同报》一直在连篇累牍地报道野狼帮的恶行,齐绍光自然也有所耳闻。

    然而此次,他却并未派遣捕快去抓捕那贺人杰。这倒并非是他忌惮贺家的势力,实则是他对《大同报》利用他的这种做法深感反感。

    《大同报》每报道一个帮派的恶行,他便要派人去抓捕,如此一来,他这个县令岂不是成了大同社的打手?

    况且,米脂的百姓放着县衙的大门不进,却都跑到大同报社去伸冤,这简直就是在打他这个县尊的脸面。

    他不禁暗自思忖,究竟是自己这个县尊平日里不作为,还是百姓们认为他与帮会同流合污?

    再者,《大同报》如此行事,到底是何居心?

    要知道,唯有朝廷才有资格接受百姓的诉状,难道《大同报》的人还想取而代之,坐他这个县令的位置不成?《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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