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尽地力之教与法经(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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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位置,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法经》为何而着?为定分止争,为惩恶扬善!

其编纂之旨,在‘禁奸邪,卫良善’。

何为奸邪?恃强凌弱、巧取豪夺、杀人越货者,是谓奸邪!

然,饥寒起盗心,仓廪实方能知礼节。

此案,既要明正典刑,亦须溯本清源!”

他转向廷尉,指着案上的《法经》竹简:“大人,《法经·杂律》第十四条:‘凡遇灾荒,官府有责开仓赈济,富户有责平粜粮食,违者以囤积居奇论处!

’请廷尉大人核查:柳溪村是否在此次‘尽地力’新法推行之列?官府应拨付的赈济粮可曾到位?粮铺富户,在此饥荒之年,是否按律平抑粮价,售卖粮食?若官府失职,富户不法,以致良民沦为盗匪,此案,岂能仅诛其身而不问其源?”

李悝的话,如同在滚烫的油锅里滴入冷水,瞬间炸开了锅!

那个管家脸色“唰”

地一下变得惨白!

廷尉眼神一凛,立刻下令:“传安邑仓吏、柳溪村里正!

传涉案粮铺东家!

核查赈济粮册与新法推行记录!”

证据很快呈上:柳溪村确在新法区,但因胥吏懈怠,赈济粮被克扣拖延;粮铺则趁着灾荒,囤粮惜售,粮价高得离谱!

李悝走到瘫软在地、眼神已有些涣散的黑齿面前,声音带着沉重的怜悯,却无比坚定:“黑齿,持械行凶,致人死亡,依《法经·盗律》,罪不容赦!

判,斩立决!”

黑齿闭上了眼睛,仿佛认命。

“然!”

李悝声音陡然拔高,如同金石交击,“《法经·具律》明言:‘凡判死刑,须核其情由,是否十恶不赦!

’其情可悯,其行当诛!

念其初犯,非嗜杀凶徒,实为饥寒所迫富户所逼,且死者亦有防卫过当之嫌(管家脸色更白)。

改判无赦死罪为服苦役赎罪!

其家小孤儿寡母,由官府按新法赈济条令即刻安置,不得有误!”

他又猛地转向那瑟瑟抖的粮铺东家和管家,目光如电:“粮铺东家,囤积居奇,违抗新法,间接酿成饥荒,当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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