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阴曼的法律测试(3)(2 / 3)
,陛下会的。”
此言一出,殿内几位大臣都忍不住露出了笑意。李世民更是笑得开怀,随即追问道:“那玄成……可会阻止朕?”
魏征闻言轻叹一口气随即说道:“陛下,臣以为,礼与法乃治国一体两面,法为纲纪,礼为人心,失法则无章可循,失礼则民心不附。”
听到魏征的话,在场的人也不由的沉默。
随即,魏征轻笑一声说道:“惩不可失,礼亦不可废,诸公,陛下,不若我等听听阴曼公主的回答后,我等在讨论各自的看法,如何?”
李世民闻言不由的哈哈大笑道:“玄成啊,你这可没有回答朕的问题啊?可是知道朕要为难你,故避而不答啊?”
魏征闻言当即假装惊讶,瞪大了眼睛说道:“哦?陛下是要为难臣!这是何故啊?”
君臣二人一唱一和,引得殿上再度笑声一片。李世民无奈摆手:“罢了罢了,那咱们就先看看,这阴嫚公主是如何回答的吧。”
而在现代,办公室内,气氛同样凝重。
良久后,嬴阴嫚才十分纠结说道:“崔部长,我…”
崔镜见小姑娘如此紧张纠结也是开口安慰道:“阴嫚,不要紧张,咱们这只是在讨论自己的观点,并不是考试,你只需要把你所想的观点大胆的说出来就好。”
嬴阴嫚得了鼓励,也是深吸一口气,才缓缓的说道:“崔部长,我认为,虽然依照《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界定,于某持刀乱刺造成一死两重伤一轻伤,客观上有伤害行为与严重后果,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从法条字面适用来看,并非无据。而律法的威严本就在于‘有法必依’,若因‘情理’便忽视犯罪结果,律法的底线恐难维系,可……”
“可身为一个人,当亲眼看到至亲之人遭人当众辱骂,殴打,甚至受那般践踏尊严的极端侮辱,任何有血性之人,又怎能无动于衷?于某多次请求对方离开却都被拒绝,身处绝境护母,这是为人子女的本能,是人性最基本的坚守。若见至亲受辱而无半分反应,那与畜生何异?从人之常情与道德伦理来讲,于某的反抗没有错。”
这番话,让在场的李今越和林幼微都默默点头。
大唐殿内,李世民听着嬴阴嫚的回答,也深以为然,看向魏征:“玄成也是这么看的?”
魏征抚须颔首:“是,陛下。儒家之礼,以‘孝亲’为核心,以‘护伦’为要旨。此案中,于某目睹母亲遭当众侮辱,他求去不得而持刀反抗,非为寻衅,实为护母,是‘子尽孝’的天性,是‘人守义’的本能。若以‘律法’之名苛责于某‘不应反抗’,便是背离‘孝亲’之礼,否定人性之常,恐令天下百姓觉‘礼法逆情’,进而心生疏离。礼失则人心散,人心散则国本不固,此乃治国之大忌。”
李世民点了点头,随即问道:“嗯,那玄成是同意朕,赦免于某了?”
李世民的嘴角刚勾起一丝坏笑,想给魏征添点堵说:国法就是国法,若就此赦免于某会不会让民众有侥幸心理。
却听魏征话锋一转:“非也,陛下。臣正要说到国法之论。”
“法者,天下之公器,其要义在‘惩恶’、‘止乱’。正如阴嫚公主所言,于某虽事出有因,但终究还是失手伤了人,这是事实。”
李世民眉头刚要皱起,魏征又继续说道:“可诸公,可还记得,某刚刚所言,法其要义在‘惩恶’、‘止乱’?这于某是恶吗?保护自己的母亲是恶吗?非也!此案之中,首恶是谁?”
“是那吴某!催债本无错,可历朝历代,谁允许催债能如此行事的?!嗯?!当众对一女子行如此龌龊羞辱之事!这是人所为吗?!所以,陛下,臣认为,应当先惩首恶!此案中,催债者吴某等人私拘他人,当众辱人,应当先惩!而于某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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