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 祭天(1)(1 / 10)

加入书签

    元祐二年十一月甲子(十六),冬至。

    子时刚过,赵煦就已经被向太后从床榻上唤醒。

    然后,由文熏娘、孟卿卿、狄蔷三女服侍着,换上天子冠冕。

    头戴平天冠,二十四琉垂下,衣以青衮龙袍,中单朱舄(xi),腰佩白玉,手捧玉圭。

    标准的祭天冠冕。

    当然,所用材料,大都换成了海獭皮。

    实在换不了的,用上了棉布。

    穿戴整齐后,向太后看着赵煦的模样,欣喜的道:“吾儿真乃俊天子也!”

    赵煦看着皎镜内的自己,平天冠下,琉珠摇动着,青色的衮服加身,手中所捧的玉圭,洁白无暇,即使他现在还是个少年,看着还有些稚嫩。

    但在这套冕服的加持下,却已有了几分英气。

    反正,赵煦是很满意自己穿上冕服后的形象。

    唯一的问题是,冕服的穿戴太麻烦、太繁琐了!

    一整套冠冕穿戴下来,就花了大半个时辰。

    就这还是文熏娘三女入宫后,就一直在做相关培训,知道如何正确穿戴,不然可能要耗费更多时间。

    “都亏了母后这三年来,保佑拥护,方有儿今日!”赵煦笑着回答。

    此时,一直在殿门外候着的童贯的声音传来:“大家、娘娘……”

    “马上就要到二更了,左相上表,请大家移驾景灵宫!”

    “善!”向太后微笑着看了看赵煦,道:“六哥,且去景灵宫中,祭拜列圣,告于宗庙吧!”

    “诺!”赵煦郑重的点头。

    国之大事,唯戎与祀。

    祭祖、祭天,在封建社会,是独属于男性家主/皇帝的权力。

    在传统和法理上来说,也只有完成了这两个仪式的君主,才算完全的君主。

    拥有不容置疑和无可争辩的权柄。

    汉霍光废昌邑王,最大的法理依据就是——昌邑王未曾告庙。

    未曾告庙,就不算合法天子。

    向太后作为宰相家的女儿,对历史自然是很敏感的。

    所以这一次的冬至节祭祖、祭天之典,向太后决定不效仿章献明肃的故事,而是让赵煦独力承担起这两个任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