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1997年的新合同(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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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谢谢。”

    李杰果然用出拖字诀。

    “不过,这是一件大事,我想,我要和家人商量一下。”

    “当然。”

    老段点了点头。

    “这是应该的。”

    只要不是当场回绝,那都是好消息,其实,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老段和滚石是不会这么急的。

    总得来点前戏吧?

    不然。

    干干的,怎么弄?

    但。

    李杰这边不是正常情况,据滚石的情报,已经有好几家同行要出手了。

    老段听闻,宝丽金和百代都开出了很好的条件。

    虽然不是邀请‘卡子’入股,但他们愿意给‘卡子’单独成立一家厂牌,公司内部事宜全部是‘卡子’说了算。

    然后。

    发行、签约都是走最高档的推广协议,其中还有进军欧美乐坛的相关条件。

    对比那些大公司,滚石没有太多的竞争优势。

    所以。

    段氏兄弟决定让李杰当股东。

    一块钱一股,转让3%的股份给他,按照滚石当下的市值,李杰只需要付出1500万,就能收获价值5000万的股份。

    白送3500万。

    除了这份股份转让协议,前面的那份制作人、歌手合同,也是诚意满满。

    签约金,三张专辑5000万,可RMB结算,可美元结算。

    然后是专辑版税分成再次调整。

    18%的版税分成,当然,这个18%不是销售价的18%,而是滚石出货价的18%。

    如果是销售价,一张CD一百块,李杰个人就要拿18块,批发价按照50块计算,减去18块,只剩下32块。

    然后,还要再扣除5%的词曲版税分成、5%的制作人版税分成,滚石到手只有22块。

    再去掉成本,滚石的利润只有十几块,李杰到手28块,是滚石的一倍。

    这么一算,唱片公司反而是给李杰打工。

    天底下有没有这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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