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95解约年(5 / 8)
制作杭城公约》。
不过。
这东西屁用没有。
顶多只是一个形式,连威慑作用都很有限。
毕竟,它只是行业内部的协商办法,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
除了轰轰烈烈的解约潮,1995年开年之初,还有一股浩浩荡荡的抄袭潮。
抄内地,抄港台的最多。
塔喵的。
连李杰的第一张专辑都有人抄袭。
《丑奴儿》被人改了词,重新出版,销量比他这个正版卖的还要多。
对于这种行为,滚石当然不会惯着。
直接找到那家金铃音像出版社,但没卵用。
人家说他们只是代生产,具体是谁委托的,他们提供了一份似是而非的合同。
报警也找不到人。
更别说起诉。
也就是滚石是台商,换成是一些没什么名气的内地民营公司,人家鸟都不会鸟你。
文件?
想屁吃。
那是内部机密,是给你看的吗?
面对这种情况,魔岩唱片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象征性的起诉一下这家音像出版社。
赔钱!
但。
起诉归起诉,能不能胜诉,胜诉后能不能拿到钱,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唉。”
眼看贾敏树又在那叹气,李杰不由笑了。
“叹什么气?”
“盗版比正版销量高,不值得叹气吗?”
“高就高呗,顶多赚一笔快钱。”
抄袭蔚然成风是常态,李杰早有耳闻,也早已习惯,不过,禁止不了抄袭。
那些抄袭起家的人,却基本失去主流曝光的机会。
道德上,那人就过不去。
“再说了,赚钱的也未必是他。”
那个演唱者至今都没有找到,足以证明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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