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95解约年(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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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杭城公约》。

    不过。

    这东西屁用没有。

    顶多只是一个形式,连威慑作用都很有限。

    毕竟,它只是行业内部的协商办法,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

    除了轰轰烈烈的解约潮,1995年开年之初,还有一股浩浩荡荡的抄袭潮。

    抄内地,抄港台的最多。

    塔喵的。

    连李杰的第一张专辑都有人抄袭。

    《丑奴儿》被人改了词,重新出版,销量比他这个正版卖的还要多。

    对于这种行为,滚石当然不会惯着。

    直接找到那家金铃音像出版社,但没卵用。

    人家说他们只是代生产,具体是谁委托的,他们提供了一份似是而非的合同。

    报警也找不到人。

    更别说起诉。

    也就是滚石是台商,换成是一些没什么名气的内地民营公司,人家鸟都不会鸟你。

    文件?

    想屁吃。

    那是内部机密,是给你看的吗?

    面对这种情况,魔岩唱片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象征性的起诉一下这家音像出版社。

    赔钱!

    但。

    起诉归起诉,能不能胜诉,胜诉后能不能拿到钱,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唉。”

    眼看贾敏树又在那叹气,李杰不由笑了。

    “叹什么气?”

    “盗版比正版销量高,不值得叹气吗?”

    “高就高呗,顶多赚一笔快钱。”

    抄袭蔚然成风是常态,李杰早有耳闻,也早已习惯,不过,禁止不了抄袭。

    那些抄袭起家的人,却基本失去主流曝光的机会。

    道德上,那人就过不去。

    “再说了,赚钱的也未必是他。”

    那个演唱者至今都没有找到,足以证明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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